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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部门联合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2013-11-04 10:57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采编    阅读:109次    我要评论

[导读]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据了解,拨款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其中,旅游服务类、财经商贸类..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据了解,拨款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其中,旅游服务类、财经商贸类、休闲保健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39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此外,山东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及实习实训责任保险也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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