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试公告按照《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加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增加加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岗位 岗位01、03、04、05、06、07进行加试考试。 二、加试形式及内容 加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题型包括选择题(单选、多选),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检验检测基础知识、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和实验室操作技能知识等。 三、时间和地点 报考加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4月7日打印《加试准考证》。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加试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加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加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查询加试成绩。 加试岗位按照进入实验室基本操作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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