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在停考过渡期内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8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含实践课程)。
三、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将对现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业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增加考生参加调整前课程的考试机会,2025年上半年我省在以往课程考试安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了44个调整专业和后续调整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含实践课程)。
四、对既设有理论又有对应实践性环节的课程,考生一般应在理论考试合格后,再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
五、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从2025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将按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另文公布。
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停考和专业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并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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