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
由人社部组织编写的《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校企合作指南》一书正式出版发行,在技工教育乃至整个职业教育领域引起强烈反响。《工作指南》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是近年来技工教育在校企合作方面实践和探索的最新成果,也体现了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对校企合作的高度重视。人社部有关领导强调,校企合作是技工教育的内在需求和必由之路,能够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的,唯有技工教育(1)。
一脉相承的传统
对于技工教育而言,校企合作不是标签,也不是生存发展的需求使然,而是他固有的一种天然属性,是深植于体内的DNA。
回顾中国技工培养史,企业培养技工在先,学校培养在后,系统的技工教育是在生产实践培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中国古代工匠被称为艺徒、匠首。最早都是以师带徒,在工作现场中学习技能,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培养。上千年,没有什么专门学校,技术技能都是在工坊中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到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生产方式的变革,技工需求的增加和对系统专业培养的要求,才出现了学校培养模式。学校教育,是技能传承方式的改变,而其传承的基本要求没变,也不能变,任何脱离了生产实践和劳动过程的培养,都不可能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技工或技能人才。直接为生产一线培养技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技能和素养,就是技工教育的DNA。
1868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福建船政学堂“艺圃”诞生,我国有了第一所专门培养技术工人的学校。它的基本特征,第一,直接为船政培养技工;第二,校企一体的管理模式,企就是校,校就是体;第三,半工半读,紧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学生直接参与生产活动。这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有一定的区别。新中国成立之后,技工教育快速成长。继续坚持了校企一体,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为产业、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办学特色。1954年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的《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中规定:“技工学校按产业部门分别设置,各产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该部门对技工的需要设立技工学校”。建国早期的技工学校,多由产业部门和企业兴办,校企密不可分,政府办的学校也必须同时建有实习生产企业。二是坚持与生产实践中培养。1955年劳动部召开全国校长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的决议》,为了纠正一些学校“中专化”的倾向,明确指出“生产实习教学是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掌握生产技能的基础”。要求必须坚持“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方针”。“生产实习教学要结合生产产品进行,做到既出产品又出人才”。
一以贯之的原则
时至今日,技能培养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技工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在不断改变。但不管如何变化,无论生存发展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技工教育始终心无旁骛,坚持培养技术工人的初心不动摇,坚持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办学特色不动摇。并适应形势发展,不断探索校企合作新的模式和途径。《工作指南》中,总结推介了21种校企合作的模式,都是近10来年来技工教育的实践与创新成果。像新型学徒制,一体化教学改革,校企双制,技能扶贫等,是技工教育特有的校企合作形式,也是技工教育校企合作的历史传统在新时期的继承和发展。
一路走来,这些基本特征,不断延续和发展,已经凝结成技工教育技能培养的特色文化传统,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技能教育类型。如果说职业技术教育具有“跨界性”,那么就技工教育而言,与其他职教类型的不同在于,它是以职业活动为基础,吸收学校教育元素而形成的“跨界”教育,是以生产实践培养为主,兼有学校教育的功能。它不是一种“泛化”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指向性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非常强。“高、精、实、准”是技工教育人才培养的突出特点,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和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特色文化是技工教育最基础和深层次的特征。坚持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坚守技工教育的特色文化传统,是技工教育面向未来,实现产教融合,服务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根本所在,也是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不断增强竞争力,实现特色发展的关键。
一如既往的坚守
技工教育工作者应当认真回顾和总结技工教育的发展历程,深刻认识技工教育的传统特色,认清自己是什么,该做什么,做好什么,增强坚守、坚持的自觉性。要按照基本办学制度的要求,把校企合作贯穿于技工院校工作全方位、全过程,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管理保障,都应当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入企业元素,实现校企双制,落实“八个共同”,形成一体化的培养流程和实用高效的培养机制。“凡是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在工作布局、力量摆布、政策倾斜、管理保障方面都要给予支持;凡是不利于校企合作的,都要坚决破除”(2)。要自觉坚守技工教育的培养特色,始终重视技能培养,坚持将教育与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劳动观念,提高技能水平。大力推行招生即招工的新型学徒制,双主体育人。要普遍推行生产性实训,搞好校办企业,提倡引企入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设学习型工厂,营造真实生产环境。积极推进一体化课程改革,增加课程中企业元素的比重。努力做到教室即车间,学习即工作,教学即生产,学生即员工,实现工学一体。发扬传统,不断创新,高端引领,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高、新、实、准”的思考:
高:就是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
新:面向新产业、新业态,掌握新的生产操作技能;
实:实用性,具有务实精神,踏实的工作态度;
准:定位准确,为企业定制化培养。
注释:(1)(2)引自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同志在2018年7月15日校企合作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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