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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文:酒吧歌厅不得作为职校学生实习场所

2014-08-08 09:3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采编    阅读:13次    我要评论

[导读]新华网郑州8月7日电(记者马意翀)为规范职业院校学生暑期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该省职业院校不得安排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和无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岗位,如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此次下发的《关于加强职业院..

    新华网郑州8月7日电(记者马意翀)为规范职业院校学生暑期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该省职业院校不得安排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和无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岗位,如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此次下发的《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职业院校本着就地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实习场所,坚决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本专业对口行业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如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学生顶岗实习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安排顶岗实习,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企业对顶岗实习学生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报酬要以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或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及学生实习薪酬;对于免学费的中职学生,实习报酬由企业优先按免学费全额支付给学校,用于学校日常运转,余额部分由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同时,禁止企业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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