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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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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田职教中心财经专业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圆满落幕。

晒课过程中,老师们以课堂为主阵地,将“课堂革命”作为主要着力点,将学生、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组合,力求达到最佳课堂效果。课后又将课堂教学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及时反馈反思评价课堂教学不足,提出改进方法,促进个人课堂教学优化发展,最终达成团队协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经过“比、评、研、改”,财经专业部教师刘晓军、闫丽雅等多名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参加了学校的教学大比武,并分获一、二等奖的好成绩。

随着“提质培优”工作的逐渐深入,教师们不断向课堂、教学法、教案要质量,要效果,好课、好教案越来越多。特别是青年教师成长迅速,为专业、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软实力,助力了玉田职教中心“提质培优”工程向更深更广发展。

 

 

来源:玉田职教中心

为全面总结2020年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研制完成《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力求突出时代特点,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以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采用海量数据挖掘、多维案例分析、大规模问卷调查等方法,结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和全国1000余所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对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高校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呈现本科教育教学整体情况、问题和趋势,并提出改进建议,引导高校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报告》指出,疫情期间高教战线凝心聚力,通力合作,为疫情防控贡献了重要力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百余所高校派出了上万名医护人员驰援疫区;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积极投身抗疫防疫科研攻关。疫情期间不停教、不停学,多措并举保证招生、教学、就业等稳步推进。在线教学规模庞大,全国本科高校共有108万名教师开出110万门/1719万门次课程,在线学习大学生人数共计35亿人次,全国高校在线课程开出率达到91%。


《报告》认为,高校致力构建“大思政”立德树人格局,持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各校积极探索思政课与课程思政的建设新思路新方法,将“战疫”素材融入思政教育,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营造浸润式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调查显示,2020年大学生对思政课的满意度超过90%,比201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四新”建设不断深化,推动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创新教育学院建设进入试点阶段。“双万计划”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指引专业、课程改革方向。高校搭建“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截至2020年底,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数累计达11579个,校均投入经费932.39万元。


《报告》表明,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崇德尚能服务人才培养。高校教师数量增长明显,师德师风、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全国本科高校专任教师总数126万人,比2019年增加了3万人。全国本科高校拥有博士学位教师人数占比为41.78%,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为50.92%,“双师型”教师占比为19.64%,在校生与思政课教师之比为398:1,各指标均相比上一年有了不同程度提升。


《报告》反映,大学生学习体验满意度、教师教学效果和用人单位对本科毕业生满意度整体较高。调查显示,93%的学生整体上比较认可教师的课程教学以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源、服务和支持,93%的学生能够采取深层学习方式主动进行学习,94.7%的教师十分专注于教学工作,85.2%的教师教学质量得到了单位和学生的认可,96.46%的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比较满意,95.2%的毕业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95.91%的毕业生职业道德水平得到了正面评价。


《报告》指出,疫情期间高校适应需要主动作为,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努力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改变了形式,“在地留学教育”得到了发展,国内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读学生超过30万人,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留学目的地国之一。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本科教育中外合作项目890个(其中2020年新增83个),覆盖28个省份,涉及440所高校、3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累计开展双语或全外语课程88289门,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3.61%。


《报告》显示,高校质量保障在主动应变中持续改进,质量文化建设持续加强。高校着力构建落实立德树人、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体系,加强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和质量管理,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020年,全国高校专兼职教学督导人员已达4.3万余人,本科生参与评教数达17553万余人次。全国18所新建本科高校参加了合格评估,305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62个专业通过了师范类专业认证,269个专业通过了医学专业认证。


《报告》表明,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应有贡献。高校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在培养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基层干部、培训技术人员、为当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4.5万公费师范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截至2020年9月,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培训各类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16.58万人,购买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6.24亿元。


与此同时,《报告》对部分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深入探索不同学科专业课程思政的有效路径。高校应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尊重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的特殊性,研究探索思政教育与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提高课程思政效果。二是积极建构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应倡导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从学生特点出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将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全过程中。三是大力加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的长效机制建设。高校应当增强主体意识,以“四新”建设为契机,通过调整学科专业组织体制、搭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平台,以及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重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考核和教师评价方法,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创造优良的环境条件。

目前,《报告》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来源:教育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挥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以“请进来”的方式,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学家、两院院士及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有效开展科普类课后服务活动项目。加大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形成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科技辅导员,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就近分期分批到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科协组织要指导支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优先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要,开发精品科普课程,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讲解指导,切实增强科普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适宜性和趣味性。


《通知》提出,教育部门会同科协组织要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将遴选推荐的有关专家纳入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统筹制订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注重依托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突出世界科技前沿、科学发展规律、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精神、思想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开阔教师科学视野,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知》明确,要发挥科协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中的作用,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研究,积极研制有关专业标准和工作指南,为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提供专业支持。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职业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2019年,国务院决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五年来,全国共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近1亿人次;其中,培训企业职工超过3000万人次,农民工超过4000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超过900万人次。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均比“十二五”期末有较大幅度增长。技能人才总量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建设技能型社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技能提升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实体经济,亟需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创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就业新增长点、新就业形态不断发展,劳动者参加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的内在动力逐渐增强。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面临新的挑战。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与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职业技能培训难以适应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发展要求,培训基础能力薄弱,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持服务体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质量与建设技能型社会需求仍有差距,必须深刻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建设规模宏大、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配合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养。

——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为劳动者储备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作能力。

——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的统筹利用,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源依法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劳动者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需求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全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

——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优化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破除学历、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显著。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更加有效。培训与就业的衔接更加紧密,形成个人投入、企业支持、政府补贴共同投入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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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行业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五)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及培训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

实施退役军人培训计划。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以输出地为主,组织当地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要注重对准备外出就业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促进其职业技能提升。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做好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适合女性就业的育婴、家政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织、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结合失业人员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实施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七)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八)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试点,完善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有关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支持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聚焦服务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加短期实用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优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供给,开展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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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十)推进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可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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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

依法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通过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源提供民办职业培训服务。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各地依托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训资源库开发应用,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加速推进规范化管理,形成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当地培训机构目录。


五、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十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加强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育,研究编制职业素质纲要。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依托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推动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引导全社会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报国,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十三)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依托各类企业,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培训,通过企业、院校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对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大力推行学徒制。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共担培养成本。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以及现代农业等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研修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对企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加强专项职业能力开发,组织同业交流,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通过举办手工技能大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走进当地中小学校,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创建特色劳务品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强技能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建立技术工人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大力培养先进制造业技术工人,着力开展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

 

(十四)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

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立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开展产训结合城市和企业试点,促进企业生产和培训有效衔接。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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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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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

(十六)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工作多元化、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

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完善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探索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职业分类。围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和急需紧缺职业,加快新职业发布及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动态修订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健全由职业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


(十七)加强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

贯彻国家教材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职业培训教材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课程规范为依据,建立完善适应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高质量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体系。定期完善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规划目录,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规划教材编写与数字资源开发。强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环保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教材精品化开发,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更新,加快开发新兴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教材,加速推进职业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审核,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使用情况检查督导。


(十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开展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师资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中着力培养、充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能承担培训任务的人员,完善培训教师和有关人员执教执训履历档案。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支持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纳入师资库。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持续组织全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鼓励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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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

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金保工程,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对象实名认证,探索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职业技能培训费和领取补贴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水平。


七、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十)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促进技术工人成长,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人才发展路径。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空间。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推动融合发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探索建立技能学分,与国家学分银行互联互通。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二十一)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鼓励地方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


(二十二)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能激励机制。定期发布工资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二十三)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


(二十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通过以赛代训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和筹办工作,依托院校、企业等资源,培育世界技能大赛综合训练中心、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研修)中心和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指导上海建设世界技能博物馆。定期举办全国技能大赛。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竞赛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八、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二十五)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与本规划的衔接和组织实施,确保规划重点任务和行动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应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


(二十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

多方筹集资金,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持。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职业培训包开发应用、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十七)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


(二十八)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与各国在职业技能领域交流互鉴。完善国际区域培训交流机制和对话平台。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紧缺技能,引进高水平师资、课程、教材等资源。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青年学生、毕业生参加青年实习生交流计划。支持职业院校探索与其他国家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交流互访。积极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推动对外技能合作交流,充分展示中国技能发展成就。


(二十九)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不断强化“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导向,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2月15日上午,丰南职教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在学校大会议室召开,丰南职教中心全体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郑云平同志主持。

丰南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刘天悦同志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刘校长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广大师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以实际行动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郑云平副书记要求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多层次开展专题学习的基础上,撰写心得体会。各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确保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见到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办学质量紧密结合,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来源:丰南职教中心

12月15日上午,玉田职教中心合作企业天津富士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新疆且末学生送温暖、献爱心。校长张铁庄、副校长代宝军,企业负责人、相关专业主任和教师,以及10名且末学生参加活动。

爱心企业向每个学生发放了笔记本、羽毛球拍、水杯等学习生活用品和助学金,勉励他们努力学习,早日成才,回报父母,报效祖国。据了解,天津富士达集团还将每年为优秀学生提供专业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

张铁庄校长主持了本次捐助仪式,他勉励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自觉磨砺,锐意进取,以持之以恒的意志和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向上,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受助学生也纷纷表示,将会刻苦学技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

 

 

来源:玉田职教中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冀办传〔2021〕55号)精神,规范学校作业综合管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作业设计和实施的专业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省教科院组织学科专家,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了小学语文等12个学科的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作业设计与实施工作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对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作业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作业设计与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二、严格落实学校管理责任
(一)健全作业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学校是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制订明确、具体的作业设计与实施规范,建立完善的作业总量、质量监管和评价办法。强化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作为考核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重要指标。
(二)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作业设计是备课的重要环节,教师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课程指导意见,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目标明确、内容合理、难度适宜、总量合适的基础性作业。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丰富作业类型。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开展科学探究、艺术欣赏、体育运动、经典阅读、劳动实践等作业设计实施。针对不同特点学生需求,探索弹性作业、分层作业、菜单式作业等模式,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求。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各类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统筹管控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加强校本教研,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年级组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及节假日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总量,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教师提前报备本学科拟布置作业,学科组及时反馈、调整、确认作业内容和总量。提倡教师试做拟布置作业,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强化课堂和校内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得使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严禁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
(四)强化作业指导反馈,确保作业科学有效。教师原则上应当堂布置作业,向学生明确作业要求及评价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认真批改作业。借助作业了解分析学情,通过集体讲评、个别指导等方式有效反馈作业情况,关注学生作业的修改。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使用侮辱、讽刺性语言批改、反馈作业。

(五)促进家校沟通协作,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教育政策宣讲、亲子沟通方式、时间管理方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辅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家长要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展,培养孩子独立主动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要避免额外增加孩子的课外学习负担,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余生活,鼓励孩子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坚持进行体育锻炼,培养孩子健康、广泛的兴趣爱好。


三、优化作业专业指导
(一)加强作业专题研究,指导学校合理布置作业。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管理、评价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开展本地教师作业设计和实施能力专项调研,出台义务教育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细则,明确学生作业设计的基本原则和作业类型与目的,指导学校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评价的能力。

(二)开展作业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实施能力。各级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部门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范围,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内涵,落实课程标准评价实施建议,积极推进作业改革。将作业设计与实施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开展随堂作业设计、单元作业设计、跨学科作业设计、分层作业设计等多角度课题研究与研训,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实施能力,有效掌握各类作业的设计与实施方法。


四、强化区域管理责任
(一)齐抓共建,完善管理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督导,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联合相关部门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把禁止布置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二)畅通渠道,强化督导监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确实存在违反作业管理规定的学校,要严肃处理,并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挖掘提炼学校作业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示范引领。鼓励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大胆尝试作业改革。大力宣传作业在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正确的教育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各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可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bei.gov.cn)信息公开栏“政策文件”中,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
附件1河北省小学语文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2河北省小学数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3河北省小学英语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4河北省初中语文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5河北省初中数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6河北省初中英语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7河北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8河北省初中历史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9河北省初中地理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0河北省初中物理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1河北省初中化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2河北省初中生物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5日


12月16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教育局检查组一行三人,对我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滦南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副校长裴祥学、办公室主任张玉林迎接检查。

检查组专家贾贵建、崔海燕、李峰听取了李校长关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简要汇报,仔细查看了创建工作档案,并参观了校园和修德礼堂。检查组对学校先进的环保理念、整洁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创建档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滦南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汇报“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检查组检查创建档案

检查组参观校园

检查组参观修德礼堂

创建“绿色学校”是对师生进行环境教育,提升环保意识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是建设文明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加大投入进行校园绿化、美化与维护,并将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将绿色环保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渗入学科教学的全过程,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为广大师生打造了宜教宜学的绿色、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

 

 

 来源:滦南职教中心

教基〔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税务总局 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十)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县为基础逐级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各省(区、市)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县中办学资源得到显著扩大。但是,一些地方县中发展还存在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基础,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县中长期任教,激发县中办学活力,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责任。坚持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

  ——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谋划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县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六)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八)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地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继续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九)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


  (十)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县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教育部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省级组织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地方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主动深入县中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十一)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通过国家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得到支持,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教育部依托举办附属中学的部属高校,面向100个县托管100所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部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10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各省(区、市)要组织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有关高校和地方要协商制定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家修订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要求,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要指导市县“一校一案”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更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十三)消除大班额和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现有的大规模学校,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规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并随着办学规模调整,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十四)提高县中经费投入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县中倾斜。各省(区、市)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省、市两级要加大对欠发达县区经费投入,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组织领导

  (十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把县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地市和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地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各地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要加强县中党的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十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十七)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评价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国家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十八)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教育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加强教育App管理推动与“双减”政策衔接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前,暂停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App的备案工作;已备案的相关教育App暂时从平台下线。下线的相关教育App提供者获得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许可后,在平台补充许可信息,提交恢复备案申请,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恢复上线;未获得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许可的,撤销备案。


通知提出,对于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的作业 App,暂时下线。整改到位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恢复备案;未通过审核的,撤销备案。


通知明确,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App备案申请,已备案的相关App予以撤销。教育App平台不再开展“双减”相关投诉受理工作。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政策,以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解释为主。


来源:教育部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将于2021年12月16日开始测试,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关注天气,切勿迟到

考试期间正值严冬,天冷路滑,考生务必做好个人疫情防护,随时关注天气情况,注意防寒保暖和交通安全。考试当天要预留提前量,提早出发,按时到场。考试期间,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

2021年12月22日13:30-14:20

(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

2021年12月22日16:00-16:50

(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

器乐考生自2021年12月16日起开始测试,声乐考生自2021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乐理、练耳测试为一个考试场次。考生提前40分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乐理测试未参加,练耳测试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专项、视唱测试时须按规定时间到点名处点名,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这一点,请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

带好物品,做好准备

考试时,在校生应持有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原件和复印件均可)、《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五项材料进入考点。

非在校生(含社会考生)应持有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原件和复印件均可)、考前一日内打印的“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14天健康打卡记录、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六项材料,其中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需彩色打印)进入考点。

器乐专项测试(仅限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等测试器种)陪同人员须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际联考防疫与安全须知》中非在校生(含社会考生)进入考点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需满足考试当天进入考点的核酸检测期限要求。考生要熟读《准考证》所列注意事项和《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并自觉遵守。

声乐类考生按填报曲目顺序刻录伴奏光盘两张(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每张光盘只录一首测试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或使用同一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存储两首曲目(分别标注序号、测试曲目名称)。器乐专项测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不允许使用伴奏,考生须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的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乐理、练耳测试除了携带规定以内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通讯工具、计时用表、自备纸张等)严禁带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带齐个人物品离开考点,避免丢失。

严守纪律,诚信考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凡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其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都涉嫌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自觉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公平竞争,正确应考

2022年音乐统考继续采取“两随机”的工作模式,即“考生随机,测试程序公平”“评委随机,评委评分公正”。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即随机抽签确定测试组别与顺序,其测试曲目、顺序和考场均为系统随机安排,避免人为干扰。专项、视唱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确保成绩公开、透明。所有评委均从省外聘请,全部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自抵达承办院校后上交所有通讯设备与外界联系被完全隔断。每日抽签轮换评委所在考场,全部测试工作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考生应从正规渠道获取考试信息,切记不要相信社会和互联网上的“助考保过”“绝密考题”或其他虚假涉考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加强丰南职教中心与丰南农中两校教师交流,提升教师教学设计与课堂组织实施能力,引导教师反思教学实践,11月25日,我校与丰南农中合作开展了教师说课大赛活动。

来自丰南职教中心各专业部的12名教师参加了此次比赛。比赛在丰南职教中心录播教室举行,评委由两校教师共同担任,丰南农中选派骨干教师参与了此次说课大赛活动。

参赛教师围绕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说课,结合教学内容有机融入思政元素。通过此次比赛,进一步引导教师转变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热情,促进教学经验交流,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目的。

我校参赛教师中,冯林获得一等奖,杨悦、吕爽获得二等奖,梁立杰、胡静平、刘宝静、钱磊获得三等奖。

 

 

教务处:丰南职教中心

毕玉华

12月9日,在玉田职教中心新培训楼二楼举办的校“一师一优”课大赛中,这校综合专业部教师代表刘金华、田雪柏两位老师均获得一等奖。

此次大赛,共有19位各专业部选送的优秀教师参赛。赛前,专业部主任薛冬梅多次组织相关教师听评课对两位教师进行指导,并特别听取了李桂菊等有经验的教师提出的宝贵意见,两位教师在教育理念上突破常规思维,大胆创新尝试,在内容选取、环节设计、教法应用等各个环节反复修改、精心备战。比赛过程中,两位教师沉稳自信的教态,新颖的教学设计、收放自如的课堂把控能力、活跃的课堂氛围得到了评委老师的一致认可,最终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均获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本次活动不仅提升了参赛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与能力,展现了教师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提高了这校教师团队的整体素养,激发了新老教师教研教改的热情,为这校教师团队的整体“提质培优”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来源:玉田职教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等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相关专业类或领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


近年来,行指委、教指委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合行业企业资源、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和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已届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行业在职业教育教学和质量提升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和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我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对行指委、教指委设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共设置57个行指委、5个教指委,经过推荐、遴选、公示、确认等程序,形成了行指委(2021—2025年)和教指委(2021—2025年)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新一届行指委、教指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刻把握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围绕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以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以换届为契机,研究编制本届行指委、教指委工作规划,依据《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见附件2),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强会议、财务、培训、公章等管理。


主任委员单位要对相应行指委、教指委加强指导,主任委员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要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委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为委员履职提供支持保障和工作便利。行指委、教指委委员要廉洁自律、勤勉履职,结合自身业务专长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发挥作用。我部将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实绩,适时对行指委、教指委组成人员进行评价和动态调整。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各行指委、教指委日常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快本地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专家组织建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吴智兵 董振华,010-66096266,jxjc@moe.edu.cn。


附件:1.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组成人员名单


 2.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教育部

信息来源: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发布了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规程,对进一步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相关专业类或领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


1999年,教育部首次成立34个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过长期探索和建设,行指委、教指委成为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凝聚部门合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各行指委、教指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职能,在加强行业人才需求分析预测、行业领域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组织行业企业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教育改革重点课题研究等方面产出了一批高质量成果。


本次换届后共设置行指委57个、教指委5个。行指委设置对接“十四五”时期各领域发展需要和近年机构职能改革,在行指委名称、牵头单位、服务面向和对应领域等方面作了优化,新增汽车、食品产业、市场监管3个行指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指委合并为卫生健康行指委,加强拓展了工信行指委,总体调整幅度约70%。委员遴选坚持专业性、高标准,兼顾区域分布,经推荐、初选、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复核、公示等程序,共产生来自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的3813名委员,其中既有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也有各行业大国工匠,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占比超过50%,行业专家、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行业企业高技能人员占比超过30%,充分凸显了职业教育专家组织特色。


新一届行指委、教指委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度对接各行业“十四五”规划,跟踪产业政策和发展动态,研究本行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承担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研制实施,指导服务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等,指导校企开展技术研发、行业职工培训、社会服务,推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改革,为教育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规范自身活动,以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教育部

12月9日至10日,玉田职教中心本学期“一师一优课”讲课比赛总决赛在培训楼火热开赛。19名教师经层层选拔上台展示,副校长张江、教务处主任杨忠、专业部领导、教研组长及教务处相关教师共22名评委全程参与赋分。经激烈角逐,何花、刘晓军、田雪柏、刘金华4名教师获一等奖,张玉兰、任杰等15名教师分获二、三等奖。

参赛教师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各展风姿,一场积淀了半年的教学盛宴呈现在师生面前。何花、刘晓军老师教学经验丰富,课堂环节设计缜密,将“教、学、做”一体化体现得尤其充分;田雪柏老师灵活使用角色扮演法,以情景剧的新颖创意让学生沉浸于课堂,收放自如;刘金华老师的工艺课色彩缤纷,传承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玉田泥塑》校本教材使用,让评委们眼前一亮;于杰老师率先打破教室的界限,实现了教学场景的灵活转换,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趣味性明显提升;江丽颖老师精心设计,反复打磨,一堂电力拖动实训课胜在严谨。

本次大赛,是学校“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案”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主题是“课堂革命”,新增赋分点是“体现课程思政”,不仅展示教学基本功,同时考核配套教案,是对教师基本业务素养的夯实和培育,也是对教师转型、“青蓝提升工程”的成果检验。多年来,玉田职教中心一直秉持“以赛促学、促教、促改”的工作理念,在比赛的带动下,教学、教研、教改日新月异,好课、好教师、好团队不断涌现,“三教改革”的步伐越来越稳健。

 

 

来源:玉田职教中心

为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今年首次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近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开放申请。


该项目为有意愿与高校开展人才供需对接和就业育人合作的用人单位提供平台,用人单位结合国家战略和实际需要提出项目指南,提供项目资源支持,通过与高校合作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优化自身人力资源配置。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分为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三类。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由用人单位与高校协同制定培养方案,实施长期系统定向培养(1学年及以上)或短期就业能力培训(1学期或数周),为用人单位输送急需紧缺人才。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由高校与用人单位共建就业实践实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帮助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人力资源提升项目由高校和用人单位建立定向合作关系,共建人才工作站或专门人才基地,建立紧密的人才供需对接关系。


2021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指南征集工作于今年8月启动,共有347家用人单位提交项目指南。经过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最终281家用人单位申报的2804个项目指南审核通过。在公布项目指南的单位中,央企、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等头部企业75家,其中中国银行、中国移动等整合各地分公司人才需求集中申报,腾讯、字节跳动等联合多家生态链企业组团申报。从行业领域看,装备制造、信息通讯与互联网、商贸服务与生活消费、建筑地产等行业申报数量较多,反映相关领域人才需求旺盛。从专业需求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人工智能、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合作需求较大。


目前,教育部已搭建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网络对接平台,正在组织高校与用人单位开展项目对接。教育部要求,高校要主动对接项目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支持,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合作单位举办的线上线下双选会,推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来源: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就“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指出,“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和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持“统分结合、质量为先、分级规划、动态更新”原则,完善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教材规划建设机制。“十四五”期间,分批建设1万种左右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指导建设一大批省级规划教材,加大对基础、核心课程教材的统筹力度,突出权威性、前沿性、原创性教材建设,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适应时代要求的精品教材,以规划教材为引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高质量职业教育教材体系。


《方案》强调,规划教材建设要突出重点,加强公共基础课程和重点专业领域教材建设,补足紧缺领域教材,增强教材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要求围绕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建设意识形态属性强的课程教材,统一规划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程编写和选用;加快开发服务制造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家政托育养老等民生需求紧缺领域专业教材和对外开放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支持建设《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以及特殊职业教育等教材;鼓励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推动教材配套资源和数字教材建设。


《方案》要求教材编写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落实课程思政要求;鼓励专业课程教材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等为载体,体现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鼓励职业院校与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开发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


《方案》指出,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规划教材编写、选用、退出机制,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严格落实每三年修订一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的要求;落实教材跟踪调查、抽查;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材建设各个环节,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积极参与教材建设的人员在课题研究、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推动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材研究基地;加大教材培训和交流。


《方案》印发后,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做出具体工作部署,首批将遴选7000种左右国家规划教材,其中,“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和首届全国教材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将按有关要求复核通过后纳入,新申报教材由教材第一主编所在单位按程序推荐。


来源:教育部

12月10日,在滦南县政府副县长张春伯、政府办副主任赵林光、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教育局长张宗顺、副局长王伟的陪同下,市督导组领导周燕来、王静普、任松林来到滦南职教中心,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过程性督导评价。

督导组实地考察了学校的录播教室、食品生物工艺实训室、修德礼堂、汽修整车实训室、汽修发动机实训室、仿真实训室、美术实训室、手工实训室等各专业实训室。期间,学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对学校的基础建设和实训设备经费的投入和使用、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和成绩进行了简要的汇报。学校务实创新的办学理念和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得到了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督导组参观食品生物工艺实训室

督导组一行在修德礼堂

督导组参观汽修整车实训室

督导组在汽修发动机实训室

督导组参观手工教室

滦南职教中心将以此次过程性督导评价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思路和方向、优化管理和结构,提升质量与内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优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率领导班子迎接督导检查。

 

 

来源:滦南职教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三、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相关要求。


四、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涵盖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内容。申请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教育部在颁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明确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归属的学科门类发生变动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对授权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


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区域(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其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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