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27日,河北省中职校长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在风景如画的水城迁安举办,来自工信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中国国际科学交流促进协会领导以及来自省内中职学校的校长、北京神州数码、北京用友新道、厦门优优汇联、河北慧网科技等国内名企领导15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
凌志杰校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凝心聚力创精品、脚踏实地创示范——职教中心发展的迁安样本》的经验分享,他回顾了迁安职教建校35年的创业历程,他说,迁安职教中心从办学初始的几十名学生,发展到现在成为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精品校,迁安职教的发展证实了职业教育的强大生命力,证实了职业教育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证实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职业教育更加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他从政府统筹、多方聚力,政行企校促职教发展;校企合作、专业共建, 实训基地促教产融合;依托行业、强化服务,职业培训创金字品牌;与时俱进、立足高端,携手名企创智慧校园;立德树人、文化引领,人人成才创魅力校园;内涵发展、创新提升;凝心聚力创示范精品五大方面介绍了学校办学的特色性成果。他说,迁安职教中心几年来,以示范校和精品校建设为抓手,真抓实做、脚踏实地,各项工作按照省级精品校建设考核要求,高标准推进,有力提升了学校综合实力及整体办学水平。最后,他表示;政府统筹、行业引领,政行企校协调联动,构建了面向人人、服务发展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进的办学体系,迁安职教35年间做好了服务和发展两大文章,形成了县级职教中心发展的迁安样本,很好地回答了“职业教育如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核心问题。
作为一个资深职教人,凌志杰校长自1985年来到迁安职教中心,从一个农科专业教师发展成为迁安职教的带头人,目睹和亲历着迁安职教的发展壮大,目睹着迁安职教人一代接着一代干的执着精神,正如他所说,“朴、勤、直、毅”的迁职精神,正是35年来迁安职教人的写照。近几年,凌校长带领全体师生凝心聚力、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创新求变,他带出了迁安职教的发展新貌,带出了迁安职教的精气神,带出了迁安职教的未来。近年来,他以卓越的业绩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和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并多次在省级以上会议上做经验发言。
凌校长的报告获得与会领导及校长们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这样的报告接地气,有广泛的借鉴空间,如果120工程都像迁安职教中心这样建设,必定会带领河北省职业教育质量真正提升。职业教育作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优先发展的事业,相信迁安职教中心将会和大家一道,步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校企合作模式走向成熟,是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关键要素;校企合作成功的标志,是企业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了这一目标,职教人还需再努一把力。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校企合作机制。由“政府主导”转为“校企主导”,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化,对未来校企合作的走向将起到引领作用。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尽管职教集团已经覆盖了全国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但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
目前的1400多家职教集团中,90%以上为松散的非法人组织,牵头单位多为职业院校,凝聚力、吸引力不足,企业的主导作用尚未发挥出来。其根本原因,就是职业院校还没有较好地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形成了一种“政府依赖症”,缺乏自主制度创新能力。
许多职业院校希望国家以法律方式强制企业参与合作,保障人才培养活动的正常运行。然而,这种“捆绑夫妻”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与现有的经济法律存在冲突,也不可能真正对企业转型升级起到促进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校企合作才可能取得持续的发展。
为了使《办法》有效落地,尽快进入校企合作的“蜜月期”,职业院校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转观念”
职业院校应该尽快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观念,将企业视作人才培养的平等主体,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服务。躺在“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中,以一种“铁帽子王”的身份与企业打交道,企业注定不会买账。
既然已经认识到一线人才培养是校企双方的共同责任,那就应该对企业“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真正建立起伙伴关系。幻想通过合作在企业“捞好处”,受伤的只能是职业教育,受害的只能是职校学生。在校企合作活动中,企业和学生发展是合作的依据和中心,职业院校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
“搭平台”
校企合作是一台大戏,不是街边的“广场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这些都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长期进行下去,客观上需要一种稳固的合作机制。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组建校企共同参加的职教集团法人实体机构,强化职教集团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深化校企合作的必然选择。
政府应该进一步明确职教集团对校企合作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等职能,赋予集团实施校企合作协议注册、修改和废止的权力,让职教集团成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重要组织形式。
“抓重点”
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非常丰富,但核心任务是教学,主要目的是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任何不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最终目的的合作活动都是无效的。
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根本措施是建设一支数以百万计的“教练型”企业实践教学队伍和一支“结构优化、创新力强”的“双师型”学校理论教学队伍,并建立二者的工作协调机制。
目前,职业学校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较低,企业也缺乏高水平的师傅队伍,严重制约了校企合作活动的有效性。当务之急是“取长补短”,通过企业实践提高学校教师的工程技术能力,通过学校进修提高企业师傅的教育理论水平。
“挂牌子”
职业教育是学校和企业的“二人转”,不是职业学校的“独角戏”。但要让企业进入育人角色,仅靠一纸文件还不够。
职业学校应该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选择一批社会信誉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用人需求强的骨干企业,共建生产经营与人才培养兼顾的“教育型企业”,给企业应有的“名分”和待遇。
“订标准”
校企合作是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上的高位合作,是校企双方发展动力转换的重要措施。校企合作活动应该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并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为了提高合作效果,需要校企联合制订学员招录标准、师傅资格标准、学校和企业课程标准、教学场所标准等,克服合作活动的随意性、盲目性和无效性。
标准的作用是约束校企双方的行为,使得合作活动符合双方的长远利益,同时又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
校企合作模式走向成熟,是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关键要素;校企合作成功的标志,是企业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了这一目标,职教人还需再努一把力。
无论是去年结束的“十九大”还是刚刚结束的“两会”,职教行业都受到领导人的关注,在信息时代的影响之下,新时代的职业教育要与网络科技发展结合起来,利用网络优势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与时俱进的职业教育道路。为了更加深入了解网络技术的重要性,加强彼此合作,石家庄北方汽修学校夏总和解主任于2018年3月24日到创元教育拜访,创元教育孟总以及市场部董经理对其进行了热情地接待。
首次到访,董经理先通过企业文化展示区为夏总和解主任讲解了创元教育的发展历程,展示了创元教育独具特色的服务模式与网络宣传优势。其中网络宣传的便捷性与时效性都受到了解主任的连声称赞与认可。
介绍完企业文化,董经理又带领夏总和解主任来到了办公区,在这里有忙碌工作中的客服部咨询老师,他们为通过网络咨询的学生们进行解答,帮助学生找到最适合的学校;这里还有认真负责的编辑部老师,他们将学校最新动态实时更新到互联网平台上,让更多的学生最便捷的找到合适的学校。创元团队的工作态度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获得了夏总和解主任的好评。
了解完工作情况,董经理引领夏总和解主任来到了洽谈区,在这里孟总与夏总就学校的招生情况做了深入的交流。夏总非常关注如何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孟总也就此为夏总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双方就此交换了意见,夏总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并表示有机会可以进行合作。
国家发展需要人才,而职教行业所着重培育出的高级技能型人才更是国家、社会、企业所需要的。新时代就用新方法,推动职教行业融入“互联网+”是每一所职教学校与企业义不容辞的,本次走访,不论是创元教育还是石家庄北方汽修学校双方都收获了很多,愿未来的发展会更好!
随着“双一流”建设进入全面施工期,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持续深化,作为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和建设问题也进一步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进入关键阶段,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如何着眼内涵发展,基于类型特色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依据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即将启动,新一轮高职教育改革发展蓄势待发。如何借力“双一流”,促进高职教育高水平发展,值得深入讨论、积极探索。
“国家示范计划”表明:中央财政的杠杆效应巨大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类型,经历了曲折和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能够形成今天这样的社会共识和发展局面,应该说,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2006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财政部创造性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围绕提升办学综合水平,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等先后遴选了100所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和示范建设。据统计,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5.5亿元,拉动地方财政投入89.7亿元,行业企业投入28.3亿元,有力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社会地位提升,办学条件改善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尤其是类型特色的打造,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起了直接的拉动效应,中央财政直接投入高职教育20多亿元,其作用效果十分明显,尤其是通过重点专业建设,有力地提升了高职院校办学基础能力,成效十分显著。同时带动了地方和行业的投入,根据中央财政引导,地方投入为主,行业企业支持的要求,地方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得到调动,杠杆效应巨大。国家骨干带动了省示范、部示范建设计划,促进了高职教育整体水平提高。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业和企业对高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地方政府发展高职教育的热情,营造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环境。
重特色、上水平:具有全局影响的战略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特别重视教育事业尤其是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参照“双一流”建设方案,高职教育高水平建设计划也可采用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两种类型的建设模式,这将是一个影响全局的战略抉择。
有利于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中的总体地位。2015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推出了三大重要举措,一是以国发〔2015〕64号文件推出的《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即“双一流”建设;二是以教发〔2015〕7号文件推出的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起的《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即“普通本科转型”;三是以教职成〔2015〕9号文件推出的由教育部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即“高职教育创新发展”。
正因为这样,笔者认为,不失时机推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有利于确立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有利于巩固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办学格局。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总体良好,但社会上存在着“本科院校谈职色变,高职院校求本心切”的文化现象。因此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有利于巩固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给高职院校以鼓励和激励。
有利于发挥高水平学校引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高职专业,不仅确立了高职教育的地位,稳定高职战线的“军心”,而且随着一批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的建成能发挥典型和榜样的作用,有利于引领1300多所高职院校的发展,从而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作用,引领和带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同时,对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也有重大意义。
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的杠杆和拉动效应。从历史发展看,为推动我国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国家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分别实施了示范校建设、骨干校建设计划,既撬动了地方的支持,也带动了院校的发展,成效十分明显,因此,这样的项目将在“十三五”时期得以延续和提升,是对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积极回应,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应该是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
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必须有中国自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时代大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确立文化自信,具体来说: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也是重要前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办学,这是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政治立场,为此,要加强党对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治校和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把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我们要加强党的建设,完善校院及基层各级体系化党建工作,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引领育人,成就事业发展,全面激发党建工作正能量。我们要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清廉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突出把握扎根中国大地办学。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握中国国情,适应新时代要求,从中国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要求出发,尊重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尤其是在教学内容、考核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都必须把中国国情、中国文化、中国特色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体现为区域和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做到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着力在“四个服务”上下功夫、出成效。
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最重要的是人才培养质量,而衡量培养质量的基本前提是要培养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素质教育和文化育人体系。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产物,其标准不一定是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但必须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正能量的基础性人才。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创元教育,加强彼此间的合作。齐鲁技术学院张老师、商老师于2018年3月20日来创元教育走访参观,创元教育孟总以及市场部董经理对其进行了热情地接待。
首先,董经理通过展板的方式向齐鲁技术学院的张老师介绍了创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以及所获得的成果。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多项成果让张老师对创元教育刮目相看,并表示今后要多向创元教育学习。
随后,在董经理的带领下,张老师一行又相继参观了创元教育的市场部和技术部。在市场部,张老师看到了客服人员忙碌的身影,有的客服老师通过电话和学生、家长进行交流;有的客服老师通过在线聊天系统为学生解答问题。在技术部,张老师看到了编辑人员正在为学校撰写新闻以及为各大学校制作简章。通过对市场部和技术部的参观,张老师对各位创元工作者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然后,张老师一行人和孟总以及董经理一同前往会议室。张老师向孟总和董经理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概况。齐鲁技术学院是国家级公办院校,办学资质正规,办学实力强劲。同时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问题,学院与魏桥热电、淄博热电厂、济南热电厂、青岛热电厂、潍坊热电厂、烟台风电厂等300余家企业保持良好的人才供需关系,确保学生能够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最后,双方就学校网站问题展开了谈论,创元教育的技术总监钱老师对学校手机站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手机站排名靠后的原因,并对其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建议,张老师听了上述建议之后表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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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1日
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为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大力推动“四个提升”和“四个拓展”,办好网络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教育信息化的转段升级,充分发挥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核心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加强对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印发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启动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引领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示范行动,支持设立5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组建若干区域性、校际教育信息化创新实践共同体。出版教育信息化优秀案例集,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
三是基本形成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通过资源体系实现对10个以上省份的资源服务全覆盖。开发完成362学时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并免费播发应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新增部级“优课”1万堂,有序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认定第二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0门以上。
四是全面开展网络学习空间普及行动,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新增1000万个。推选“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优秀地区40个和优秀学校200所。完成中小学、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1万人。
五是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探索建立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启动实施新周期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第二轮全国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和网络安全专题网络培训,全年培训3800人。
六是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完成政务信息系统初步整合,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有序共享。研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进一步优化。
七是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接入和提速,接入带宽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达到80%,多媒体教室占普通教室比例达到90%,拥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比例达到90%。通过宽带卫星联校试点行动,形成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联网和开展信息化教学、教研的模式及保障机制。
八是有序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有效提升以“三区三州”为重点的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推动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建设,建设7个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培训平台,开展一系列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活动,以使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扶贫和网络扶贫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
九是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防护水平。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加快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步伐。网络安全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监测预警形成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管理与指导。
加强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审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组织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一带一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网络扶贫等重大战略的任务安排。(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召开2018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司)
印发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提升计划,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和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责任单位:基教司、科技司)
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适时开展检查。(责任单位:职成司)
(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2.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工作,采取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互联网接入,进一步提升学校网络带宽。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投入。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无线校园”建设,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实施宽带卫星联校试点行动,在四川、云南、甘肃三省开展试点,免费安装卫星设备并联通网络,指导试点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局、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3.引导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
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特色发展,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完成第一批129所实验校的验收和第二批151所实验校的中期评估,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国家开放大学在共建分部和中西部地区贫困县、“长征带”“三区三州”等地开展云教室三期建设。(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三)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供给服务
4.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
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宣讲和指导,共建共治体系枢纽环境,组建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盟。继续推进体系试点,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组织推动各省完成省级体系规划并逐步形成省级体系,实现10个以上省级体系与国家体系枢纽环境的连通,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服务,提升学校师生普惠水平。完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移动端软件和电子白板(一体机)应用监测软件相关试验。(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启动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行动,面向新时代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宣传和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互动、开放、共享、规范为主要特征的资源观。加强更大范围的资源汇聚,将生活生产场景引入教育教学过程,促进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的开发应用转变。(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5.深化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完成小学五年级4个学科各1个版本的362个学时资源的重新开发和整合更新,并依据教学进度播发到农村中小学校免费应用。(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学科双语教学资源建设,完成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初中物理、化学资源开发,包括课标及教材解析和知识讲解454节、教学设计和测试评价838套等内容,启动朝鲜语和彝语初中数学、物理、化学资源开发。(责任单位:民族司、人教社)
继续做好普通高中及统编“三科”的“人教数字教材”开发。推进义务教育“人教数字教材”在不同数字化教学环境下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人教社)
6.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源建设。
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应用,立项支持国家级资源库新建项目16个左右、升级改进项目3个左右,遴选一批国家级备选库,完成建设期满的国家级资源库项目验收。(责任单位:职成司)
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召开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会,认定第二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0门以上。加快推进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平台上线运行,认定两批350个项目,形成支撑22个专业类的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集成学习环境。(责任单位:高教司)
7.推进继续教育资源建设。
进一步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建设。大力推进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求学圆梦行动”信息化服务平台面向农民工和社会成员开放优质网络学习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质量与水平,探索建立数字化课程资源开放共享长效机制,扩大开放范围,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职成司)
继续推动国家开放大学网络学习课程、通识课程、五分钟课程、全媒体数字教材建设,完成“三农”特色课程、“助力计划”课程、“双语课程”等专项共建共享课程建设,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开放课程和在线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8.推广中华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
加强“一带一路”多语种数据库建设,开发语言通服务平台。积极配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建设国家语言国情监测数据中心,大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评信息化水平。加大“中华经典资源库”推广宣传力度,开通手机客户端,积极开展第五期项目建设。打造适合中文学习者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爱好者的多功能、综合性网络和手机端学习平台。(责任单位:语用司、人教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委)
完成中国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主体建设,并向社会全面提供服务。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取得切实进展。(责任单位:语信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进一步优化网络孔子学院平台,以合作共享的形式吸纳全球优质教学资源,为广大汉语学习者提供更优质、便利的资源,实现注册学员数70万人。(责任单位:国家汉办)
(四)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广度与深度
9.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应用。
实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行动,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规范,印发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广活动,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并开展应用优秀区域、优秀学校的评选和展示推广,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继续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合作开展中小学、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计划全年培训职业院校校长1000人、骨干教师2000人,中小学校长2000人、骨干教师5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五)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10.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化统筹管理。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数据管理相关标准规范。遴选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编发《2018年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集》。(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研究制定教育部数据中心运维规程和教育部教育政务信息系统运维规程。完成教育部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集成建设,实现业务数据同城备份和关键业务双活。编制和发布《统一用户管理办法》等配套标准规范。完成“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在深入总结上海、浙江新高考录取平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改革试点省份实际,稳步开展新高考录取平台升级完善工作。推动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中国考试虚拟博物馆,开展国家题库2.0建设。(责任单位:学生司、基教司、考试中心)
11.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落实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制定教育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教育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初步实现教育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础数据共享,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地方政务应用。研究制定教育部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规划,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司、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与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巩固完善电子政务内网二期建设成果,全面推动公文管理系统使用,基本实现公文无纸化。基本实现电子档案归档和档案在线查阅。(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服务事项的分类导航和服务指南、办事入口的汇聚引导,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咨询。启动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尽快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3.推进教育系统密码应用。
组织开展密码工作培训,做好密码使用管理,推进实施国产密码应用示范项目,做好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落实好国产密码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14.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参与晒课教师超过100万人,征集遴选部级优课1万堂,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推动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创新。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以建立制度性的网络教研和名师工作室为工作抓手,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遍应用。深入推进“三个课堂”的应用,大力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鼓励采取“同步课堂”、在线开放课程等方式,帮助缺乏师资的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学组织模式的研究,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教育教学新模式中的应用,逐步形成创新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基教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15.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引领行动,支持在雄安新区等若干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地区设立“智慧教育示范区”。(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实施百区千校万课示范行动,针对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效果突出的应用模式进行培育和提炼,认定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区域、优秀学校和优秀课堂教学案例,并以多种形式扩大优秀成果的覆盖和影响,激发地方、学校、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的活力。(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试点,在全国选取10个左右地级市、20个左右县级市,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出版优秀案例集,培育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创新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和应用模式。举办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览活动,展示和宣传全国各地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基教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6.持续做好教师和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培训。
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支持教师决策、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实施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7个创新培训平台。集中面向“三区三州”等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采用对口帮扶形式,推动培训平台与中小学校“牵手”合作,探索基于学校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模式与创新路径,打造一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示范校。启动面向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指标研究和面向师范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及培养模式研究。推动各地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举办教育大数据与教师管理信息化专题研修班。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教师司、职成司、高教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厅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完成第二轮全国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全员培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研究,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推动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国教育信息化创新与发展论坛、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等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师生信息素养。(责任单位:科技司、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8.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着力加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和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继续推动易班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责任单位:思政司)
加强普法网建设,加大优秀法治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不断扩大普法网覆盖面。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大赛。(责任单位:政法司)
(七)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
19.完善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投入格局。
协调财政部加大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投入力度,并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责任单位:财务司、督导局)
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并按照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要求,满足学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应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完善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联合实施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在“三区三州”等地开展“送培到家”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信息化教学设备捐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第三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责任单位:督导局、科技司)
21.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
完成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换届,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教育管理信息化专家组等咨询机构的作用,支持开展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发布《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2017)》,研制《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发展报告》等。(责任单位:科技司、职成司)
加强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发展,以基地为依托凝聚专家队伍,广泛宣传并组织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状况调查研究,探索开展教育行为数据研究计划。研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继续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的科研和实践探索。(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装备中心)
22.拓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深入落实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精神,推进实施《青岛宣言》和2030年教育议程,进一步落实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深入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继续谋划并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信息化信托基金有关工作。推荐国内项目参评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哈马德国王奖。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与英特尔、微软、IBM等跨国公司合作,助力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
23.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进展成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也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八)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24.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继续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增设一批网络空间安全学位授权点。(责任单位:研究生司)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建设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增设一批网络安全相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责任单位:高教司)
25.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举办“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推进教育信息化”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对各高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共培训3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会同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推进网络安全教育。研制《大学生网络素养指南》,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语言规范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深化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预警预判、舆论引导和应对处置能力,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形成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合力。(责任单位:思政司、新闻办)
26.开展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
启动实施《构建全球化互联网治理体系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课题,以课题为纽带加强研究力量。督促有关研究平台,围绕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开展扎实深入的研究。(责任单位:社科司)
(九)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7.健全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出台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8.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现场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9.持续推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
健全网络安全威胁通报机制,优化监测服务流程,提高通报整改质量,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有序推进教育系统通用软件检测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通用软件检测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两会议程过半。根据今年两会多场记者会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释放的内容,下面这些领域今年有不少大动作,值得关注。
01 去产能
报告: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减少无效供给要抓出新成效。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3月6日表示,今年的去产能工作要做好四个字:破、调、改、安。“破”是破除无效供给;“调”,是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改”,是加快兼并重组等改革;“安”,是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02 “放管服”改革
报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9日表示,去年经过努力,商标申请的周期已经压缩到了八个月。今年继续努力工作,把它作为放管服务的一个重点,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程序,确定把现在商标注册的周期由八个月压缩到六个月。
03 科技管理制度
报告: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
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两会期间科技部相继完成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政策性文件,以及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文件。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不久后就会公布出来。未来将持续进行科技体制改革。
04 “双创”
报告:要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创新资源,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科技部部长万钢10日表示,未来要为创业者成长提供全流程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含量,促进重大项目向社会开放,带动产业发展、社会应用和创新创业。
05 人才发展体制
报告:推动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
06 产品质量
报告: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弘扬工匠精神,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
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发展制造业要靠创新、靠质量,把质量搞上去,中国制造才能去掉山寨和低级的形象。
07 国资国企
报告: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改革试点,赋予更多自主权。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10日说,今年我们会将一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放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比如发展规划、集团的投资规划。
08 民营企业
报告: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在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领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
发改委主任何立峰6日表示,我们预计今年各方面补短板的投资,包括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在这方面的投资还会加大力度。
09 产权制度
报告: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技术、土地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图/视觉中国
10 财税体制
报告: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3月7日表示,将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至于房地产税,史耀斌说,会参考各国通行做法,还会从中国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11 金融体制
报告: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9日表示,将对资管新规进行修改,同时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监管。
12 医疗社保
报告: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
13 生态文明
报告: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10日表示,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处于负重爬坡阶段,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在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这三个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水利部部长陈雷9日表示,全国25个省份已在2017年底建立河长制,下一步加大力度,确保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年底前全部建立湖长制。
14 债务问题
报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500亿元。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9日说,杠杆率要尽可能降下来。企业部门的要降低,政府部门的杠杆率要降低,居民家庭的杠杆率也要降低。
15 精准脱贫
报告: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7日表示,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监测监控,发现工作不到位或有可能完不成任务的提早做工作,确保脱贫不留“死角”。
16 乡村振兴
报告:促进农林牧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善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厕所革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6日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把重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实施步骤。
17 城镇化
报告: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菜市场、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
18 基建等投资
报告:今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比去年增加300亿元。
19 对外开放
报告: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
央行副行长易纲9日表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们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面,要积极稳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安排合理的开放顺序。商务部部长钟山11日就经贸问题规划了三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前,进一步巩固经贸大国地位,推进经贸强国的进程。2035年前,基本建成经贸强国。2050年前,全面建成经贸强国。
20 教育领域
报告: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方面,继续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刘利民10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学前教育仍然是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短板,未来应就扩资源、增普惠、强监管、提质量方面重点发力。
教职成〔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5日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根据《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第三条 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促进支持政策、服务平台和保障机制。
第四条 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依法实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协议,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调动校企双方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地校企合作有关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统筹、指导和推动本行业的校企合作。
第二章 合作形式
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
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第七条 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
(一)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
(二)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三)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四)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
(五)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
(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第八条 职业学校应当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建立适应开展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组织方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健全质量评价制度,为合作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升级提供支持与服务;增强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能力。
第九条 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并根据合作的内容,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
第十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办法与职业学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
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第十一条 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职业教育集团应当以章程或者多方协议等方式,约定集团成员之间合作的方式、内容以及权利义务关系等事项。
第十二条 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
第三章 促进措施
第十三条 鼓励东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开展跨区校企合作,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脱贫攻坚规划时,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协助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作用,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组织和指导企业提出校企合作意向或者规划,参与校企合作绩效评价,并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推进校企合作。
鼓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互联互通的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平台发展、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校企合作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在院校设置、专业审批、招生计划、教学评价、教师配备、项目支持、学校评价、人员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对校企合作设置的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应当予以支持;应当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设专业,制定专业标准、培养方案等。
第十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吸纳合作关系紧密、稳定的企业代表加入理事会(董事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
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应当充分听取合作企业的意见。
第十八条 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学徒制培养。开展学徒制培养的学校,在招生专业、名额等方面应当听取企业意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需求的企业,可以与职业学校合作设立学徒岗位,联合招收学员,共同确定培养方案,以工学结合方式进行培养。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招生计划安排、学籍管理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应当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条 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应当鼓励职业学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职业学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 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具备职业学校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经过职业学校认定和聘任,可担任专兼职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上述企业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可视同相应的技术或科研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
职业学校应当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待。
第二十五条 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
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第二十六条 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
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第二十七条 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职业学校、企业应当在协议中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义务与责任,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学校、政府落实校企合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发布督导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校企合作情况作为职业学校办学业绩和水平评价、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加强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监督、指导,推广效益明显的模式和做法,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条 职业学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职业学校、企业骗取和套取政府资金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学校,是指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指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第三十三条 其他层次类型的高等学校开展校企合作,职业学校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开展合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教发〔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扶贫办(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扶贫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教育系统会同扶贫系统要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共同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现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内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1月15日
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用三年时间集中攻坚,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三区三州”为重点,以补齐教育短板为突破口,以解决瓶颈制约为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超常规举措,推动教育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进一步向“三区三州”倾斜,切实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
2.工作目标。到2020年,“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接受更好更高层次教育,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家庭脱贫,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精准建立“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台账
1.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台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春季、秋季学期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精准定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教育扶贫资金提供依据。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和资助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有关结果作为监测各地教育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2.建立教育扶贫基本情况台账。以县为单位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统计数据台账,摸清现状和需求,测算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学生资助等方面缺口,完善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储备库。建立教育扶贫财政投入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财政教育扶贫相关经费安排情况。
3.建立教育扶贫工作推进台账。将“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部纳入工作台账。把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携手奔小康等工作纳入台账化管理,开发教育扶贫地图,多种方式掌握“三区三州”教育对口支援动态。
三、稳步提升“三区三州”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保障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三区三州”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优化学校布局,强化义务教育投入,加大对“三区三州”倾斜支持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如期达到“20条底线要求”。加强“三区三州”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扩大地方试点范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提高巩固水平的通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因地因人施策,对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2.发展学前教育。省级统筹学前教育资金向“三区三州”倾斜,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在“三区三州”实施“幼有所育”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或设分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解放农村劳动力。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大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小学转岗教师的培训力度。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把“三区三州”尚未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地区作为攻坚的重中之重。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等优先支持“三区三州”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推动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各地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积极化解“三区三州”普通高中债务,制定债务偿还计划。
4.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支持“三区三州”每个地级市(州、盟)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在“三区三州”率先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三大任务。为就读职业学校的“三区三州”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训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
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加大国培计划、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政策对“三区三州”的支持力度,资助教师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能力提升,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指导“三区三州”所在省份用好中央奖补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自主扩大实施范围,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加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倾斜力度,优先向“三区三州”选派急需的优秀支教教师,缓解“三区三州”师资紧缺、优秀教师不足的矛盾,提高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6.实施好“三区三州”现有免费教育政策。全面落实西藏教育“三包”政策,支持新疆南疆四地州14年免费教育政策。各相关省份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审慎开展四省藏区及三州的免费教育政策。推广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7.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建立并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并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实施“奖助贷勤补免”及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方式,务必保障“三区三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学生资助政策。对通过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到东部地区省(市)接受中职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西部地区省(市)从财政扶贫资金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资助,东部地区省(市)从东西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按照不少于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用于学生的交通、住宿、课本教材、服装等方面费用。
8.加大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计划向“三区三州”倾斜。实施好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面向南疆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工作。
四、面向“三区三州”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1.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方式,加强“三区三州”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的培养和应用能力的培训,帮助所有在职干部都能具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工作的能力。结合“三区三州”旅游服务、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需求,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牧民进行专项培训,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由驻村扶贫干部负责组织教师、返乡大学生等对村民集中开展普通话专项学习培训,在每个行政村举办“人人通”推普脱贫培训班,带动推普工作进村、入户、到人。
2.同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统筹经费面向“三区三州”青壮年农牧民提供更加精准的公益性培训,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学习掌握使用普通话,显著提高应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
3.强化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三区三州”的学校校长和教师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使用环境。严把教师入口关,所有新进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加大对现有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力度,大力提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
五、多渠道加大“三区三州”教育扶贫投入
1.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中央相关教育转移支付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三区三州”教育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受教育的需要。“三区三州”所在省级政府要加强经费统筹,切实把教育扶贫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经费安排向“三区三州”倾斜。
2.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三区三州”先行先试,引入政策性信贷资金,精准对接教育扶贫多元化融资需求。在甘肃省教育精准扶贫示范区探索开展金融助力教育脱贫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在更大范围示范推广。探索金融助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工作模式。
3.集聚“三区三州”教育对口支援力量。建立教育扶贫工作联盟,统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携手奔小康等方面帮扶力量,形成对口帮扶“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合力。大力推进教育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加强援受双方教育部门、各级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全领域对口帮扶。支持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三区三州”高校。充分发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势,对口帮扶“三区三州”广播电视大学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工作。
六、加大保障力度
1.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省级政府承担“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组织,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地市级政府加强协调指导,县级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
2.严格考核督查评估。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点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就业状况为重点,对“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监测评价。根据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总体安排,将“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问责。用好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机制。
3.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多种形式关心支持“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工作。
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它与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有什么联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2016年,中央深改组要求尽快印发有关校企合作促进的政策文件。为此,我们在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基础上,以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形式发布《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对《办法》文稿进行了修改,并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等商得一致,于2018年2月5日联合印发,3月1日正式实施。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战线和社会多年的呼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在2017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包括7个方面30项政策,这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共同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意见》更多侧重产教融合,《办法》更多侧重校企合作,两个文件共同形成了职业教育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向深入的政策“组合拳”。
二、请介绍一下《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哪些主要的政策创新点?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包括总则、合作形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和附则等5章,共34条,突出促进、规范和保障三个关键词,主要政策创新点有6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校企合作是指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二是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规定了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
三是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
四是明晰了国家在促进跨区域校企合作方面的职责、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教育、财税、用人和分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五是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用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保护学生权益、建设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
六是规定了教育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机制等内容,规定了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各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和职权分工。
三、能否介绍一下目前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教育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业教育的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会同其他部门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做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前期研究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订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完善顶层设计,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一些地方也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建立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规章制度,如宁波等地已颁布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
二是调整重组56个行业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载体,发布了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在内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奠定了基础。
三是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举办了70多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推动并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订专项政策。
四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
五是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全国组建1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同时,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国务院2014年《决定》,按照近期国办印发的《意见》和六部门印发的《办法》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四、请问推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下一步有什么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在国务院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主动协调好教育、经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制定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形成部门协调、部省协同、行业企业参与的政策红利。
二是打出政策组合拳。根据国办印发的《意见》,细化《办法》的部门分工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在推动《意见》《办法》贯彻落实中,切实解决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一头热”“两张皮”等问题,破解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不顺畅、合作协议不规范、育人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打好“组合拳”,啃下“硬骨头”,形成“战斗力”,打赢“翻身仗”。
三是开展大样本试点。要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产教融合试点,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十百千”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细化促进行业企业办学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意见》《办法》及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拓展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空间。继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度消化吸收和推广德国“双元制”等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继续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重点服务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助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指导的跨区域大型职业教育集团。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媒体推介等形式,宣传《意见》《办法》,宣传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果和典型案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各方自觉行动。
五是做好基础工作。持续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研究,不断完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2月22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简称《办法》),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方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校企合作,究竟怎么合?政府又要如何促进两者之间的合作?
校企开展7种形式合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是《办法》的政策创新点之一。“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
记者了解到,合作形式具体包括: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办法》还规定,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并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办法与职业学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
为校企合作提供多方面支持
为了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法》从多方面给予了支持。
对于地方政府,《办法》这样要求——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脱贫攻坚规划时,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校企合作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在院校设置、专业审批、招生计划、教学评价、教师配备、项目支持、学校评价、人员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对校企合作设置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应当予以支持;应当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设专业,制定专业标准、培养方案等。
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对于企业及员工,《办法》这样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应当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具备职业学校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经过职业学校认定和聘任,可担任专兼职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上述企业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可视同相应的技术或科研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
对于学校和教师,《办法》这样鼓励——
鼓励东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与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企业开展跨区校企合作,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职业学校应当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具有相关企业或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在评聘和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表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职业学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对于学生安全,《办法》这样保障——
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职业学校、企业应当在协议中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的义务与责任,健全学生权益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
每年春节过后,“招工难”都引发关注。在深圳,每年都有不少打工者节后不再返回,导致节后不少工厂出现了招工难。近日,记者走访了龙岗区宝龙科技城数家工厂,企业负责人均反映,今年年后招工特别难,比往年都难,特别是普工,往年这个时间工人缺口都差不多补齐了,今年招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其实,不唯独深圳深陷“招工难”,全国各地的劳动力缺口都在显现;不唯独普工短缺,技工更为紧俏。目前,从市场供求情况看,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供需矛盾特别突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期发布的2017年人才蓝皮书《中国人才发展报告》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虽超过1.65亿人,但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其中高级技工缺口高达上千万人。“招工难”“用工荒”等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阶段我国劳动力供给的一大特征。
随着我国制造业水平不断提升,对于蓝领工人的渴求日益迫切,不少地方掀起了对返乡人员的“争夺战”。通常认为,“用工”包括普工和技工,“普工荒”反映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经接近极限,“技工荒”则反映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供给遭遇瓶颈。如果说过去我国主要是通过农村廉价劳动力完成“原始积累”的话,“招工难”带来的警示则是,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亟须转变发展战略,把更多人力资源变成高价值、高素质的人才资源,实现更加健康、更加积极、更可持续的发展。任何时候,教育都是人才培育、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具体到“招工难”,折射出的则是职业教育发展乏力的病症。破解“招工难”,则要从职业教育源头解决。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许多人眼中,职业教育是迫不得已才吃的“最后一碗饭”,普通高校比职业学校更受欢迎,大学生比技校生更受青睐,价值认同感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当下很多高校依然固守着传统的教育模式,不从社会需要出发,不考虑师资力量、教学设备、配套设施等实力因素,都想办成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的研究性大学,导致大学教育与社会需要的矛盾日渐突出。社会上很多人都在抱怨“现在的大学培养的人才和社会的需求脱节了”,很多用人单位都在说“大学培养的人才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而我们真正需要的人才,现在的大学里又没有”,一方面是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匮乏,另一方面则是大量应届毕业生一岗难求,就业结构性矛盾复杂、突出。
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多样化人才。高精尖领域需要人才,一般性劳动也需要人才,能工巧匠与知识精英同等荣光。正确的教育观应当是:基础教育培养“会生活”的人,职业教育培养“会生存”的人,大学教育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无不注重实体经济的发展,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支撑实体经济的战略选择。在大学教育中加入职业教育,使大学生除了学习理论知识,还能掌握一门实践技能,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瑞典等国的通行做法。笔者以为,为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需要,不同类型大学在定位上应该具有一定的多样性和层次性。
破解“招工难”,关键是培育出更多技能人才,吸引更多人接受职业教育,这就迫切需要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更多的“大国工匠”。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有机衔接,为技能人才打通职业上升渠道和社会发展通道,提升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尊严,使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成为紧俏人才,拥有更高的收入和更体面的生活,从而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成长为“大国工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厅〔2010〕9号)有关要求,2018年我司将继续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zyyxzy.cn)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中等职业学校填报系统,完善更新本校专业开设情况(含新增、停办)和2018年拟招生数、2017年实际招生数、在校生人数、毕业生数等信息。县、市(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做好审核、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组织做好新增目录外专业和国家控制专业的申报、审核、备案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及历年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依据。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规范管理和对学生切身利益负责的角度,高度重视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把组织填报和使用系统作为地方和中等职业学校围绕区域重点产业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指派专人负责系统填报工作,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地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并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系统填报工作实现学校和专业全覆盖。
4.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5号)要求,做好农村医学等国控专业信息填报和备案工作。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点,其毕业生中职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招生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13号)要求,做好中医类专业信息填报和备案工作。除经备案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学生外,违规超过备案招生规模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学生,或其他学校违规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学生,其学历均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新增目录外专业备案工作。
2.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1.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填写省级用户信息表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
2.系统用户名、密码沿用2017年信息。
3.系统填报相关技术文档可在系统首页下载,未尽技术问题,可联系系统运营中心(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4.我司将定期通报系统填报有关情况。
附件:省级用户基本信息表.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2月12日
教职成司函〔201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2月26日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部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协同,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继续教育,书写新时代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奋进之笔。
一、把发展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思想和举措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理解、阐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细化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攻坚战和“争先计划”的具体工作措施。召开2018年全国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年度工作会议,部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在基本实现现代化冲刺阶段的重点措施,努力实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开好局,建好继续教育“最后一公里”起好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领域形成生动实践。
2.指导战线做强做实党建工作。落实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学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配合指导高职院校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加强和改进中职德育工作,指导中职学校全面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学校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的指导。
二、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3.坚定办好中等职业教育。坚持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优化布局改善条件,巩固提高中职发展水平,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各地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国家示范职业院校率先做好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实现中职学校全覆盖。持续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落实《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同步推进职业培训与普通话推广。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推进“一州一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中职班,推进内地职业学校对口帮扶南疆职业学校。联合中国残联等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协调做好教育部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县工作。
4.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督促各地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启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建设一批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配合有关司局研究制定完善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5.以做大培训为重点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为劳动者转岗择业和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参与企业大学建设。协调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快建设“学分银行”,注重发挥行业和龙头企业作用,促进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
三、打好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攻坚战
6.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德育课程教学工作,落实十九大“五进”工作。深入开展劳模、大国工匠进职校活动,培育工匠精神。落实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继续完善和实施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颁布一批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修订中职数学、英语等课程标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组织举办第十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活动育人。
7.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形成政策组合拳。研究制定推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意见,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制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指导意见。开展大样本试点试验,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指导的跨区域大型职业教育集团。继续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加强行指委建设,深入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启动职业教育新一轮试点工作。积极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8.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标准。推进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分类遴选职业院校管理500强工作案例。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做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试点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应用,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比赛。推进现有职业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建设中职学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助推职业教育现代化。
四、办好中国特色继续教育
9.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推进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印发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研究制订办好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政策文件,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高质量、规范发展。部署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统筹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项目。指导开放大学建设与发展,推进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试点工作。研制国家资历框架。持续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0.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资源,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强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现状调研和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各类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实施职业院校职工继续教育品牌创建计划,建设一批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印发扩大老年教育供给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指导性指标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夯实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持续发展的基础
11.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产教融合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配合完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实支持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配合做好对省级政府批准设置专科学校备案抽查。继续推动《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配合开展终身学习立法研究。
12.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积极参与2018年中德政府磋商职业教育分论坛等,借鉴德国“双元制”等模式,推动职业院校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联合商务部等开展职业教育“走出去”专题调研,打造以“鲁班工坊”等为代表的品牌项目,共同支持建设一批新的试点,服务好我国在国际产业体系分工中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和企业。
13.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继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发挥职教所、职教学会、成教协会、有关院校和智库专家的作用,加强科研教研工作,为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智力支撑。持续加强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特色、亮点,提高社会吸引力、影响力。
14.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编制具有司局特点的“一年早知道”工作年历,探索机关支部党建和业务一体化工作法,防止“两张皮”现象。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学习型司局建设。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12月4日上午,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职业教育实行集团化办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的创新。它既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又是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重要实现形式。它来自于实践,产生于基层,历经20多年发展变革,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亮点和走向世界的名片。
自2014年以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负责编撰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5年11月,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上发布了《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5)》。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健康发展,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是由学会成立的“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牵头组织40余位专家学者,以第三方视角,本着站位要高、导向正确、实事求是、力求规范的原则编撰而成。《报告》从发展概况、办学成效、服务贡献和对策建议等四个部分集中反映了2015和2016两年来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和风貌。《报告》显示: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呈现出旺盛需求,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迅速发展,职业教育集团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数量已经由2014年底的1048个增加到1406个,增加了358个,增幅为34%,已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406个集团中,有1095个属于行业性职教集团,其中有98个集团主要服务第一产业,有530个集团服务第二产业,有467个集团服务第三产业。在1406个集团中,共有成员35945个,其中行业企业占比近73%;参与集团的高职院校数量为1236所,占高职院校总数的91%;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总数中,已注册为法人实体型集团的共有53个,比2014年增加了21个。集团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办学的重要实现形式。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汇集多方资源,促进了全社会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提升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2016年,职业教育集团内聘任企业兼职教师数量近11万人次,校际互聘兼职教师数量近4.7万人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数量近40万人次;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共建实训基地4164个,集团内企业对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达1739亿元;集团内校企联合培养学生数量达122万人,中高职衔接对口升学数量达28.6万人,开展企业职工培训512万人次,其中集团内企业职工200余万人次,为成员单位开展技能鉴定137万人次,有效推进了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集团成员院校毕业生在集团内就业人数为214.3万人,对口就业率明显高于非集团化办学院校。
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建立政、行、校、企等多元新型合作关系,整合各种优质资源,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制造2025》,推进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实施;积极参与了“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了扶贫攻坚;服务了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支撑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集团的毕业生近70%在本地就业,成为地方产业大军的主要来源。
当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地区之间、集团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外部环境、内部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等等。针对这些不足,报告提出了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报告》呼吁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大举措,要强化政府推动,加强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加强政策保障。有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的相关政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报告(2017)》主编刘占山介绍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家组组长、教育部原职业技术教育司司长刘来泉介绍了起草情况。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副组长、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报告》副主编陈晓明,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副组长、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报告》副主编高鸿出席了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副组长、《报告》副主编刘宝民主持了发布会。本次《报告》发布会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2017年年会上举行。近20家中央级新闻媒体,参与《报告》起草的有关专家出席了发布会。参加学术年会的代表800余人见证了《报告》的发布。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公示的受助学生信息,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通知具体有哪些要求?快来看看吧!
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各省(区、市)教育部门要组织所辖市县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教育部门和学校官网上全部撤下。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本校及所属院(系)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学校和院(系)官网上全部撤下。
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
各地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的有关要求规范信息管理,并结合当前检查工作,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市县和学校立行立改。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建立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
下一步,教育部将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2017年11月24日,国内最大的职业教育信息门户网站——职教网受邀参加中国(北京)职业技能博览会。本次博览会是由人社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三大部委联合举办。目的是为了传播博大精深的中国工匠文化以及弘扬追求卓越的中国工匠精神。
此次博览会重点打造了六大主要展区,活动总面积达到 24005平方米,展位达到781个。这六个展区分别为:中国职业技能概览、精益制造名品名牌、工匠大师技艺传承、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创新技能秀场展示、各类开发园区展示。博览会主要以“弘扬工匠精神、传承精湛技艺、造就创新人才”为主题,实现“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宗旨。
唐山实验中专在博览会上展示了职教网为学校拍摄的720°全景校园,一时间受到了很多企业和学生家长的好评。同时职教网还展示了为曹妃甸职教城唐山实验中专提供的网络服务,比如学校官网的优化、学校网络舆论的监控和管理,这些网络服务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本次博览会,职教网不仅了解到了当今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而且还与各大职业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职教网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现如今,我国职业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只有克服了这两个困难,我国职业教育才能迎来大发展,因此当今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时代,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时代趋势,各职业院校及其教师要顺应潮流,迎接挑战。
2017年11月17日,凤凰创壹余金华经理率领三位技术专家来到迁安职教,共同探讨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迁安职教凌志杰校长、教务主任、实训主任、精品校主任、各工程系主任等参加了此次探讨。
凌校长首先分析了学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现状,他说:有了示范校的基础,学校在数字校园硬件条件达标,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应用情况不是太好,数字校园建设的推进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不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就落伍了。因此我们要转变思想,下定决心把数字校园这项工作推进下去。
之后,凤凰创壹余金华经理介绍了前期到学校调研的情况,并从目标愿景、基本框架、推进步骤、建设思路等五个方面介绍了为学校量身定制的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建设方案从2017至2020年的建设内容,将从教育信息化支撑能力、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等六个方面全面提升。主要建设18个数字化校园平台,通过三年建设,使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服务融入学校的各个应用服务领域,实现互联和协作,为学校与外部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相互感知的接口,将学校真正打造成一个智慧校园。
之后,凤凰创壹的专家与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分四组进行深入探讨,相关人员建设了数字化建设微信讨论群,便于后续的交流与方案的修正。
近几年,我国各产业都在互联网背景下有了更丰富、现代化的内涵,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很高,更需深度思考如何适应创新迈步在改革最前沿。自2012年以来,学校在国家级示范校、省120工程精品校建设中,始终把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一项重点推进的项目,积极创新、深入合作、加大投入,建设了以“一网三系统四平台”为核心的数字化校园体系。目前,学校已经在硬件设施、数字化校园平台建设等方面有了不错的基础,相信迁安职教定会在与高端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中,真正打造出与时俱进的智慧校园。
2017年10月26日,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梁校长携赵校长、刘主任以及冯主任一行人到创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观考察。创元教育孟总、市场部董经理、技术总监钱老师等领导热情接待了来访客人。
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校长一行在创元教育孟总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公司的技术部、市场部等。期间孟总给学校领导讲解了各部门的职责以及公司托管业务和会员业务的侧重点。
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作为河北省重点职业学校,会计电算专业以及市场营销专业,分别被评选为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在五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校方大力推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为早日成为全国知名的商科中职而奋斗。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很重视网络的舆情监控。同时学校期望通过自身的官网的完善,为下一步的高速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由此,学校领导与孟总就网络形象宣传、舆论评价以及学校网站运营维护展开了交流与讨论。期间创元公司的技术总监钱老师结合现在学校的官网,提出了专业的改进方案,得到梁校一行领导的高度认可。
通过此次参观交流,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了解到了网络舆论的重要性。并且双方加深对彼此的了解,为今后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携手共进,共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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