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国际职教大会
当前位置:职教网 ☉ 资讯 ☉ 国内新闻 ☉ 职教新闻
展开全部

    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动举办教师教育院校深化教师培养机制、课程、教学、师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培养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教育部决定近日全面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日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找准教师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战略高度阐明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教育工作的纲领和指南。

    针对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旨在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动举办教师教育院校深化教师培养机制、课程、教学、师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问: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总体来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教师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不强、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陈旧、教育实践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意见》从创新协同培养机制、建立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突出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反映基层创新。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相关院校的试点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三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遵循不同类别教师的培养规律,分别提出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的改革重点和目标要求。四是把握国际趋势。对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教师培养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将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充分反映在《意见》的各个方面。

    问: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将分类推进,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答:面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特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将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卓越小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重点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协同培养机制,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

    问: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明确了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强化招生就业环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整合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方面,明确了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全方位协同的具体内容,提出要建立“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在强化招生就业环节方面,提出通过自主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设立面试环节等多样化的方式,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要求开展生动有效的就业教育,鼓励引导师范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方面,提出建立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体系之中;突出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在教师教育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推动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师范生学习方式;开展规范化的实践教学,提出将实践教学贯穿培养全过程,分段设定目标,确保实践成效;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提出试行卓越教师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在整合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方面,提出高校建立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聘请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形成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问:如何组织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

    答: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部将就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专项宣传,通过集体宣讲、经验交流等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教育部将成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近期还将发布《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布置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三是组织督导检查。教育部将依托专家委员会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实行计划实施高校动态调整机制。四是鼓励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等,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监督。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针对近期发现的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教育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招生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学校退出机制,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对违规办学、招生行为不规范、办学质量不合格以及发生严重影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

  通知强调,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教育部表示,近期,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职学校挖抢生源;一些初中学校操控毕业生源从中牟利;非法中介组织倒买倒卖生源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记者 宗河)教育部今天下发通知要求,要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进展顺利。

  通知指出,近期发现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职学校挖抢生源;一些初中学校操控毕业生源从中牟利;非法中介组织倒买倒卖生源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规范秩序。

  教育部要求,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部门将依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针对近期发现的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教育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招生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学校退出机制,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对违规办学、招生行为不规范、办学质量不合格以及发生严重影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 

  通知强调,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教育部表示,近期,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职学校挖抢生源;一些初中学校操控毕业生源从中牟利;非法中介组织倒买倒卖生源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


    本报北京9月12日讯(记者 翟帆)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今天就《职业教育法》修订召开座谈会,这也是《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沉寂3年后重新启动。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日程,教育部承担了《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完成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2011年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法制办也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决定在原有修订成果的基础上,抓紧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计划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充分尊重和赋予高校招生自主权

   ■王亚章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认为,就高校招生工作来说,实施意见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体现了育人与选拔的统一。高考对基础教育具有引导作用,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就是扭住了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高考改革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同时又承担着必须的选拔和分流职能。因此,此次改革以考试为抓手,同时牵引育人和选拔两项任务,实现了二者的统一。

    第二,充分保障了教育公平。考试选才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高考作为最受关注的考试,对于遴选人才、改变个人命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高考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从根本上来自于它的公平性。因此,高考改革必须以保证公平为前提,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统一考试,这就使得在相对统一、客观的标准下,人人可以通过高考实现自己的目标;二是强调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这对于在当前转型期缓解利益矛盾、打破阶层固化趋势、缩小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三,体现了科学选才的初衷。当前高考制度的弊端集中表现为“唯分数论”的评价标准和“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形式。实施意见对此做出了重大调整,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使得高考成绩不再作为唯一的尺度,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能力等将成为重要的指标。在录取阶段实行出分后填报、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使考生在选择高校和专业时更加有的放矢,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考生的利益。

    第四,充分尊重和赋予了高校招生自主权。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招生自主权录取符合自身人才培养需要的“偏才怪才”,另一方面又要确保自主招生不存在“寻租”空间。因此,高校要完善自主招生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同时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自主权在阳光下运行。(作者系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以事实为依据的评价才有参考价值

    ■丁光宏

    我们要打破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的旧有招考制度,关键是要做好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而评价的基础是所涉内容的全面性、客观性和记录、管理的科学性。《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具体来说至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内容要全面真实。要特别注意记录、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要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突出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做写实记录,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

    二是方式要灵活多变。要以学生为本,采取多种方式考查其发展情况。一方面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强化在此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教师的评语要能展现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千人一面、面面俱到。高校在使用相关评价材料时,也应根据学校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特长等因素灵活制定办法,集体评议。

    三是程序要严密公正。首先,原始的记录要详尽、真实。其次,材料要遴选整理,突出重点。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整理,并签字确认。学生的选择也可以反映其对自己的评价。再其次,记录和材料须公示,班主任应签字以示负责。然后,形成规范统一的综合素质档案。所有学生的材料基本格式要规范统一,才可以在同一标准下评定。为保证信息的全面,一般档案应包括学生重要或典型活动的记录、身体素质测试结果、成绩单、自我陈述、个人特长兴趣证明材料等。最后,材料使用要独立,评价标准要公开。我们应坚持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中学只负责客观、翔实地记录,最终形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如何使用,应由招生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制定评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这样才可以真正避免中学为提高学生的评价分数而弄虚作假,干预原始材料的客观记录,偏离综合评价的原意。(作者系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招生办公室主任,教授)

构建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招考模式

    ■王福

    高考制度改革最受民众关注,也是中国教育改革的关键点。《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国家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分类考试,一是将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入学考试分类进行,即普通本科院校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入学考试主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在普通本科院校的入学考试中,根据不同课程的属性进行分类考试。一门课程实行“多次考试,取最好的一次作为成绩”的做法,在欧美国家、我国的香港特区均比较常见。但是,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的组织难度是很大的,特别是历次考试的题目难度、区分度等问题要把握好,要加大考试机构、题库和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力度。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最终要体现在多元录取上。意见指出在试点省份要积极探索基于全国统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它有效地增加了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权。一方面,高校可自主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考生的天赋、爱好、追求千差万别,在多元录取机制下,高校或其专业不再用同一把尺子衡量他们,考生可以根据对自身的评估和高校提前公开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学习科目,实现对高校或专业的自主选择。

    形成完善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界有个探索和规范过程,社会也有个接受和适应过程,需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同时,需要有公平公正的制度来保障,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有关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作者系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突出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两个重点

    ■于涵

    横向比较各国的考试招生制度,可以分为“考试成绩客观排序”和“申请材料主观评价”两大主要类别,我国是为数不多的仅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成绩招生的国家之一。这种招考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的。本次改革在维持“客观考试选才”的框架下,突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育人才两个重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考试方式,缓解现状矛盾,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为考生和大学适度“松绑”。从考生的角度看,现行制度下高考考什么,中学就教什么,文理分科导致知识结构单一;从大学的角度看,无论学校特色与专业需求的要求如何,只需按招生计划和总分排序录取即可。意见对于上述问题有明确的回应。一是不再分文理科,3门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由考生根据兴趣和特长搭配自选;二是学生外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都有两次参加机会;三是提出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大学能够以此为参考充分考量学生在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表现,更全面、科学地评价考生;四是大学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优化多元录取机制。

    二是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效“减压”。从基础教育的角度看,应试的招考标准使得中小学素质教育难以推行,学生学业压力普遍过大。而从高等教育的人才选拔和后续培养的角度看,大学仅仅通过高考分数招生导致一部分教育资源的错配,学生入校后二次匹配资源的压力也很大。意见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减压”效果也会很明显,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影响着考生命运的统一考试科目将由目前的6门减至3门;二是外语科目和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有两次报考机会;三是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选择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三是在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层面促进“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本轮改革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方面,也是意见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具体而言有三个重要的体现。一是促进不同地域、省份间的录取机会公平;二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三是净化考试招生环境,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作者系清华大学原招生办公室主任)

把特殊类招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斯阳

    对高考招生改革,社会最关心的是能否公平。我们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招生公平特别是特殊类招生公平保驾护航。

    首先,要健全入学机会公平的保障机制和选拔机制。一是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二是科学设计有关招考模式。更加科学地组织艺术类区域统考,考生凭艺术区域统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申请高校。三是制定科学的评价手段和选拔标准。比如在自主招生中,高校测试内容不应停留在基础知识的考核上,应当加强综合素质、专业特长测试和创新能力测试等。

    其次,要健全招生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高校招生委员会,吸纳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教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参加招生委员会。二是健全招生制度,强化其完备性、廉洁性、程序性和操作性。三是明确加分政策,适当保留照顾性加分。对奥数、体育、艺术等特长性加分则应该严格清理规范,并最终取消。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从设立权威的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强化现场技术管理监察、构建社会诚信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保障。五是加强矫正性机制建设。开展对录取学生的入学抽查复核。六是建立考生权益维护机制及仲裁机构。七是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招生考试领域的泄密案件、舞弊案件、“点招”案件、“权钱交易”违规录取案件。

    再其次,要强化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制度+科技+文化”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技术的控制力和廉洁诚信文化引导力,构建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招生集体决策,二是严格实行的资格认证,三是严格实行的回避制度,四是科学设置面试专家库和题库,五是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强化技术管控,七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纪委书记)

深化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考改革

    ■王桂英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普遍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传授、忽视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培养,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因材施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校园生活单一等问题,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些问题的形成,与我国现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有直接的关系。

    潍坊市从2004年开始进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在全市推开,形成了“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体系。

    一是改革考试形式。变初三的一次考试为初中三年学生自主选择一次、再次或三次考试,以自己满意的一次作为中考成绩。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前参加考试,达到理想等级后,可以利用空余的时间弥补弱科、发展特长,或进行达标课程的拓展学习。二是改革成绩表达方式。将学生的考试成绩由分数表达改为等级表达,弱化了名次概念。三是改革考试内容。增加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由初中学校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素质和日常表现,进行过程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语、数、英学科等值对待。把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把体质健康纳入考试内容,体育科目考试成绩与物理、化学学科等值对待。在考试命题时,增加对学生学习能力的考查,减少对死记硬背知识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学习能力。四是改革录取方式。改变原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划线录取办法,把招生录取权放给高中学校,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推荐录取。

    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事关学生和家长利益,涉及千家万户,不可能一蹴而就。除引入专家力量强化制度设计以外,潍坊每个方案的出台都要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对重大变化事项召开听证会。同时,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审核备案、层层公示、申诉复议等措施,对每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促进公平

    ■陈国良

    政府有关部门应广泛调研论证、科学民主决策,超前规划设计,加大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长效机制。

    一是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提前谋划,统筹协调。目前使用的分省高校招生计划测算模型,总体是科学有效的。但随着各地基础教育学生规模的不断变化,招生计划测算和管理的数据采集、模型本身、工作进度也要相应做出及时调整和优化,尽可能将各种变化纳入测算因素和决策考虑,避免“挤出效应”,尤其是要避免在全国录取率逐年提高的情况下,录取率原本不高的省份高考录取率不升反降。对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听取多方面意见,进行科学、系统的论证和优化。

    二是仍要致力于解决“上好大学”的机会公平问题。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建设、尽可能、尽快做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同时,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加大对中央部门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自主编制生源计划的宏观引导和刚性调控,扩大实施各类面向特殊区域、特殊人群的专项计划,在高校自主权和促进公平的宏观管理需要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统筹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满足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需求的关系。要引导东部地区高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的专业结构、层次类型结构,加大这些地区急需专业招生计划的投放力度,尽可能满足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注重发挥监测评价机制的作用。应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监测评估制度,既可以对各省和高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踪、监测和评估,也可以为下一年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提供有效依据,引导各省和高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也要建立问责机制。(作者系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唐盛昌

    以往的选拔主要是以考试总分高低来评价学生,此次则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作为基本模式,对考试招生制度做出根本的变革。

    意见明确了“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这就给予了各省更大的操作空间,在全面考核知识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又给予了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机会,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学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这意味着,目前高中的14门课程中,除了语数外,学生有8门课只需参加“合格考”即可,而参加“等级考”的科目只有3门。于是,学生有了更高的选择权,能够有的放矢地分配时间和精力,有利于学生聚焦有兴趣的学科,在其知识结构的形成中促进特长与个性发展。

    该如何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减负解压,而非“越减越重”呢?此次学业水平考试,希望通过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有增有减、考试组织方式和时间的灵活调控,引发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让学生更高效、更快乐地学习,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的等级考成绩将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这就使高考的考试科目可以减少到三门。“等级考”科目的分值将低于语数外分值,同时它是“学完即考”,鼓励同一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结果。这些无疑有望大幅度减轻集中备考的压力。

    随着学业水平考试推进范围的增大和力度的增加,它将会对目前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者和操作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各省市和学校在实施时必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放到重要的地位,切不可因对改革方向产生误解、对精神领会不透,或是操之过急,反而导致学生负担的加重。(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考指委委员,上海中学原校长)

    ■观点

    北京建华实验学校校长李金初: 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受教育机会

    新的改革方案更加强调国家应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无论是扩大全国统一卷考试省份,还是对高校自主招生放在高考后进行,都体现了当前国家加强教育管理的政策思路,是针对当前考试招生制度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上海市曹杨二中校长王洋: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

    这个方案打破以前“大文科、大理科”的局面,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情况;体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在考试科目方面给了学生选择自主权;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从自主招生开始使用综合素质评价,考虑了社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山东师大附中高级教师杨平:取消文理分科有利于人才培养

    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减少统一高考科目,对高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取消文理分科。学科交叉、知识碰撞是创造力的源泉,文理兼修能使理科学生更具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文科学生更具科学精神和理性思维,有利于促进创造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湖南石门县新铺乡中心校教师杨贤辰:不应给学生施加学业压力

    实行文理不分科后,我们做教师的不应当给学生在学业上做加法,而是做减法。如何做这个减法?关键还是在于量体裁衣。分层次来教学,力争让每个孩子不掉队。以前的“理科教师”和“文科教师”要做好交流,及时掌握学生们的学习动态,为他们指点迷津。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涛:分类考试为高职院校注入活力

    感受最深的是关于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这对高职院校来说在人才选拔方面的针对性更强,对学生来说也更容易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这给高职院校的发展无疑注入了新的活力。(本报记者 施剑松 董少校 魏海政 阳锡叶 倪秀 采访整理)


    本报讯(记者 柯进)为贯彻落实今年7月部党组下发的《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教育部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会日前在中国教育报刊社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代表部党组在推进会上强调,作风连民心,作风定成败。抓好直属单位作风建设,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直属单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

    李卫红着重强调,《规定》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教育部各直属单位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重点任务,坚持“六个贯穿始终”,即把“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勤服务”、“慎用权”、“守清廉”贯穿始终,不断锤炼过硬作风。各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坚持立行立改,做到从严问责,狠抓《规定》贯彻落实。

    推进会上,中国教育报刊社、国家汉办等8个直属单位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本单位在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霍小光  刘奕湛)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9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参加会见。

    上午8时45分,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走进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习近平等高兴地与代表们热情握手,同潘懋元等受表彰代表亲切交谈,关切询问他们的工作和身体情况。随后,习近平等与大家合影留念。

    参加会见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栗战书、杨晶、艾力更·依明巴海、卢展工。

    刘延东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她说,教师节设立30年来,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广大教师为学生成才、教育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她希望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教育、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肩负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勇于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主持大会。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表彰了500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797名“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表彰了1998名“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授予1320项“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此前,教育部等还推选了10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代表、四川省阿坝州汶川中学校初中部教师张霞,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葛华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代表、河北省阜平县职教中心校长李丙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代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教授汪玲分别在会上发言。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教育部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1:请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智慧。

  问2: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1977年,中央决定恢复高考制度,这一重大决策使1.3亿人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千百万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这次改革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问3: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国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公平作为第一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实施。

  问4: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在少数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问5:如何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

  答: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差距。自2007年以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已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至6个百分点。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一是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三是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问6: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

  答: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为此,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两项倾斜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当年安排1万名,2013年扩大到3万名,2014年扩大到5万名,覆盖22个省(区、市)的832个贫困县。二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问7:对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何考虑?

  答: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是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二是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问8:为什么要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实施?

  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在近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考试的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三是要求各地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问9: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什么?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答: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三是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问10: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下一步是如何考虑的?

  答: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这次改革提出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措施。一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是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问11:如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答:考试内容改革至关重要。为更好地满足高校招生选才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在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4项措施:一是科学设计命题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三是提升命题能力,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四是提高命题质量,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正确导向性和社会公信力。

  问12:对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有何举措?

  答: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一类是补偿性的,一类是鼓励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特别是资格造假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问13: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3年选拔录取了2.5万人。总的看,这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次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问14: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将有哪些变化?

  答:这次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六是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七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八是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问15:这次改革将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答:全面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3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诚信制度和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问16:为什么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试什么?

  答:高考综合改革涉及到考试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主要目的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重点进行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试点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没有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高中生,仍实行现行高考办法。

  问17: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何考虑?

  答: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四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表,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密切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确保有序推进。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

    教育部表示,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应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教育部要求各地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也可以从学历教育入手,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据悉,教育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控,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制度。年报年检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单招核准和布点的依据。对于试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试点资格。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国务院

2014年9月3日

 

 


教职成[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现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总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基层首创为手段,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

  2.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把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三、把握试点工作内涵

  1.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要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2.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3.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各地要促进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4.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推动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合作企业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要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1. 逐步增加试点规模

  将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办学条件、保障措施和试点意愿等,选择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教育部首批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2. 逐步丰富培养形式

  现代学徒制试点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专业特色,因材施教,探索不同的培养形式。试点初期,各地应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充分利用国家注册入学政策,针对不同生源,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政策,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企业职工等不同生源特点,分类开展专科学历层次不同形式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3.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也可以从学历教育入手,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 合理规划区域试点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会同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办法,确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明确试点规模、试点层次和实施步骤。

  2. 加强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

  3. 加大试点工作政策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奖励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学生安全。大力推进“双证融通”,对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 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控,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制度。各试点单位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宣传,年报年检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单招核准和布点的依据。对于试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试点资格。

 

教育部

2014年8月25日

 


    今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也是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的主管部门,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求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这些新论断、新理念、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人才、就业等工作的职能优势,推动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发展。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给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通篇贯穿着改革的精神。我们必须抓住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力度,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作为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和持续改善民生的有效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要用改革的精神推进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着力破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技工院校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的纷纷涌现,势必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产生新的更大需求。我们要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统筹运用制度、法律、政策等手段,确立职业教育培训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发展路径。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加快职业教育培训转型升级,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表彰、激励等方面的政策。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效的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的重要基础,高水平的技能培训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更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以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和稳定就业为指针,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不断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二、增强改革意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职业培训是劳动者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把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

    构建这一体系要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努力满足劳动者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动员各类优质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实现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构建这一体系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制度。要以构建技工院校培训体系、用人单位培训体系、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要把职业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促进就业创业的整体工作中进行部署和推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制度,推动职业培训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政策。要及时调整完善培训重点、培训补贴、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发挥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大投入。要加大职业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作用。四是突出重点。要抓好农村转移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高技能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等重点行动计划,带动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三、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培训是面向全体劳动者、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基本培训制度。技能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规律,技能水平的培养和提高更多依靠动手和实践。而当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然存在着教育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脱节,理论教学与操作实训脱节等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思维定式,坚持把就业作为基本导向,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根本宗旨,把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作为直接目标,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模式,重点要在四个方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是连接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培养与成才的桥梁。要遵循市场规律,完善校企合作的机制,形成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推动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对接。二是加快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先进的教学方法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质量的关键。要大力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根据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根据工作规律和学习规律,融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三是积极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职业培训包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集培养目标、培训要求、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考核评估为一体的职业培训规范。要加快开发突出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的职业培训包,规范培训教学活动,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徒制培训是我国传统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方式。要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师带徒的培训方式,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引导企业加强青年技工培养。

    四、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

    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要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整体推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勇于担当,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技工院校管好、办好,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技能鉴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工作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引导、支持、促进、服务、保障作用。要以管宏观、规划、指导、督查等工作为重点,以制定政策、实施项目、开展活动为抓手,坚持内涵发展、市场制胜,全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转型,并着力解决学校经费投入、基础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学生职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要争取并落实政策,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发展。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政策,畅通学生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好技工院校享受各项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扩大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研究推进中专和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成立技工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建立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

    要扩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走基层、技校行”“技能中国”系列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和技工教育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创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原标题: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培养亿万高素质劳动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8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冯长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顾海良等一行6人来职教所调研座谈职教法修订工作。教育部职教所所长杨进、副所长高瑛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关心重视职教法修订工作。座谈会上,吴恒常委和冯长根常委认为,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有关的法律关系。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已将职教法(修改)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全国职教会召开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委员长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推动加快修订职教法,将借助社会和有关部门力量加强对职教法修订工作的研究。职教所是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考察的第一站。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职教法修订可利用的资源等两个方面向职教所进行了咨询。职教所从尊重劳动和劳动者的地位、体制机制、教育政策、教育财政等几个深层次基本问题和国际经验作了汇报,并介绍了职教所相关工作成果和研究能力以及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情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就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基础以及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选择的思想条件进行了探讨交流。

双方还就做好职教法修订进行了工作交流。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总结了改革工作,分析了改革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习近平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习近平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总体上看,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在充分论证搞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习近平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整体安排,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中央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统筹衔接关联改革,合理安排改革进度,实化细化改革成果,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关系,及时解决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力争把改革任务做实。

    习近平强调,做好下一步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找出体制机制症结,拿出解决办法,重大改革方案制定要确保质量。实施行动要抓到位,掌握节奏和步骤,搞好统筹协调,使相关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督促检查要抓到位,强化督促考核机制,实行项目责任制,分兵把守,守土有责,主动出击,贴身紧逼。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建立健全改革举措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宣传引导要抓到位,继续加大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改革新进展新成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程》规定,理事、名誉理事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者其他物质利益;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

    《规程》明确,理事会系指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高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高校应明确理事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职能,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在密切社会联系、扩大决策民主、争取社会支持、完善监督机制等事项上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同时,理事会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社会和高校主管部门的监督。

    《规程》指出,理事会一般应包含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等,各方面代表在理事会所占的比例应当相对均衡。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理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召开专题会议,或设立若干专门小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

    据了解,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本章程组建理事会。《规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和群众参与教师节有关活动,赢得各方关注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教师节的主题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表彰、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等一系列活动。

    通知要求,要围绕节日主题,组织好教师节各项活动。通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研讨、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基层一线走访调研等活动,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要组织走访慰问,开展为一线教师送温暖活动。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带着对教师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学校和一线教师当中广泛调研,了解教师的所急所想,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崇德修身。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教师模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通知强调,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校要把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求真务实,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接受相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教育部提醒,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拨打热线电话:一是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的;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的;四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学生家庭所在县(市、区)被确定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该地区没有按照规定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

    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010—66092191。

    6月23日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的安排,近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
   

  问:人社部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答: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部门“三定”方案,我部在职业教育领域主要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此相关,我部负责统筹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问:请介绍一下人社部门在上述业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
   

  答:好的。技工院校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为目标,是我国培养技术工人的主阵地。依据办学水平和培养目标分为三类: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学院主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882所,在校生386.6万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一大批骨干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技工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是将农村转移劳动力培养成为新兴产业大军的摇篮。在开展学制教育的同时,技工院校还积极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3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25万人,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职业培训主要是针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依据职业标准开展的各类培训。劳动者从准备就业到进入工作岗位,乃至职业生涯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强烈需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初步建立,劳动者已基本享受到普惠性的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近年来,全国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约2000余万人次,2013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49万人次,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加大培养力度的同时,还从评价、竞赛、表彰激励等环节,统筹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评价方面,初步建立了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2013年,全国共有183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537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以国内竞赛为主体、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每年有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在表彰激励方面,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企业把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待遇挂钩,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人社部门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负有重要职责。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也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刘延东副总理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马凯副总理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务院文件都把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并列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决定》和《规划》,都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与会代表对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培养职业精神和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等理念形成了广泛共识。这对于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引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创新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会议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必须坚持以职业能力为标准,突出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培养,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把工学一体化教学作为人才培养模式。这与我部多年倡导的理念是一致的,也与技工院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是相符合的,这将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和《规划》的颁布,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首先,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和《规划》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提供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规划》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这对于明确技师学院地位、解决制约技师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第三,《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相关工作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这对于完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发布制度、不断开发和完善职业标准、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问: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经济和民生有何关联?
   

  答:首先,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未来二、三十年,我国劳动力规模都保持在8亿人以上,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愈加凸显。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基础。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 “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国要实现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要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
   

  第三,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改革部署,马凯副总理在职教会上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人社部将如何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答: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一要健全制度。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任务。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的全方位监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要完善政策。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发挥好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要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形式,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推进工学一体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着力提升职业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突出重点。要在统筹抓好各类人群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民工和大学生这两大群体的职业培训。一是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部已在全国人社系统部署每年开展1100万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计划,为扩大影响,我们将其命名为“春潮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农民工培训数量稳步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真正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依托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重点采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问:技工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答:技工院校是职业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针对技工院校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多元办学,拓展技工院校发展空间。围绕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多元办学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指导和推动技工院校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由注重学制教育向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转移,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职工学制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使技工院校成为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竞赛、人才评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发展。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贯穿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院校工作方方面面,推动技工院校扩展校企合作领域、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通过推广技工院校集团化办学,加大技工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升办学实力。
   

  三是突出专业特色,适应市场需求。人社部门要将管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与管技校有机结合,及时将就业需求传导到技工院校,通过高端带动和典型引路,指导技工院校把加强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合理设置专业,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形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四是坚持工学一体,深化教学改革。技工院校要在新形势下赢得发展优势,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重要措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破口,前期试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进展和成果,扩大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问:目前,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对此,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答: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主要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技工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人们不愿意当工人,不愿意从事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进而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因此,必须着力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待遇,用较高收入水平、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等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青年人选择职业教育。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责任,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重视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以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第二,要促进公平就业。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使更多的人乃至于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本事、自己的职业来获得相应的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三,要加大宣传。通过转变社会观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