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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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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核心环节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孙霄兵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现在起到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紧紧抓住以下核心环节,从六个方面采取具体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切实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教育治理的方式和手段。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推进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教的制度体制。同时,依法健全评估与监督机制。

    加快完成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健全依法治教的制度保障体系。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及时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同时,推动教育法治理论的学术与实践研究,完善立法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大力推进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建设。一是健全教育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和流程。二是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完成试点总结工作,制定《关于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三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教育部门的法治工作力量,出台《教育部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推动学校评价机制改革,健全教育系统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机制。同时,以落实章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工作。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出台《中小幼家长委员会规程》。

    着力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一是要着重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组织编制法治教育大纲。二是积极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推动建立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是加大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支持力度。四是做好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破解学校安全、学生权益保护等社会关注、困扰基层的教育热点问题。一是研究起草《关于依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二是起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中心,构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学校纠纷、保障学生安全和权益的新机制。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教育部综合改革司 刘自成

    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三中全会设计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需要与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对教育综合改革的引领、规范、推进和保障作用,着力解决“为谁改”、“怎么改”、“谁来改”、“怎么用”四个问题。

    一是以法治思维引领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为谁改”的问题。《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对于教育综合改革来说,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就是实现平等的受教育权;根本理念,就是把促进教育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扶持最贫困地区和最困难群体作为优先任务。

    二是以法治程序规范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怎么改”的问题。从法治而言,程序大于实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总体框架下,要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决策的酝酿提出、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改革决策质量。

    三是以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谁来改”的问题。教育改革谁来改?智慧在基层,活力在学校,大头在地方。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大胆创造,支持学校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差别化推进。目前,“一市两校”综合改革方案已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完成备案,标志着上海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三家率先启动了教育综合改革。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各司局,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和高校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

    四是以法治形式保障教育综合改革,着力解决改革成果“怎么用”的问题。对于改革成果怎么用,一方面,要上升,推动做好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以法治成果承接、深化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要推广,着力用好教育体制改革简报载体。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已近5年,各地各校涌现出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认真进行总结评估,以完善政策、创新制度、形成规范,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切实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郑富芝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凸显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青少年抓起,强调了法治意识要从小培养,注重启蒙教育,打好人一生法治素养的基础。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明确了学校法治教育的载体,确保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制度化、常态化。

    要落实好四中全会决定,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坚持规律性,强化系统性,注重实效性。当前,要在整体谋划、系统设计的基础上,着重抓好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确保中央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深入研究法治知识课程具体开设方式。要组成课题组,遴选包括课程教材专家、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人员、法治教育专家、法律专家等各方面专家,重点就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设立方式,开展全面深入调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整体设计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组织力量在系统梳理现行课程教材法治教育内容的基础上,研究如何进一步把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内容统筹起来,确保全面系统落实到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避免简单化、碎片化、标签化,切实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修订完善课程教材。坚持边研究,边落实。目前,正在组织编写修订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教材,这是落实法治教育的重要契机。教材各编写组正在结合小学和初中学生特点,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更加突出系统性、完整性和适宜性。同时,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中,全面系统落实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四是组织开发教学资源。将组织教材出版等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系列的辅助教学资源,多点案例教学。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在综合实践活动等相关课程中,支持和鼓励学生走进立法机关、法院等法治教育场所参观体验和社会实践。

    五是纳入考试评价体系。近期,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正在研究制订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在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将有关法治知识纳入考试内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将学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通过客观、写实记录,纳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中、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创新机制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张大良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四中全会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的最直接、最明确的要求。我们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继续会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门,采取更加有力举措推进协同育人,深化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和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一是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求,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为基础,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深化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是研究制定《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修改完善《法学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推动高校依据国家标准和本校实际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是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提高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的基层法治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加强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的编写出版和推广使用。以教材为重要载体,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组织编写的法律类专业核心课程的重点教材,并将其列为高校法学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生必修的基本教材。

    五是加大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通过课程轮训、集中研修等方式,对全国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培训体系,对法学类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课”。

    六是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深入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建设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教学团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持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学院校和政法部门的各自独特优势,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强化督导工作 规范办学行为

教育部督导办 何秀超

    规范办学行为,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教育督导、规范办学行为指明了方向。这对于指导我们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和学校依法治校,引导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内涵发展。

    督导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学校规范办学提供保障。一是要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督导地方政府对学校政策引导、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等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二是要完善专项督导制度,及时做好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督促地方政府和学校积极应对和妥善解决,保障学校工作正常开展。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督促地方政府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加大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进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

    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平台。一是要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二是要开展依法治校的专项督导工作。研究建立学校综合督导机制,开展学校综合督导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通讯技术,建立学校自评、信息公开、督学督导评估的学校管理评价机制。

    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为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依据。一是要统筹规划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二是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完善督导结果使用制度,为实现依法治校提供抓手。一是要重视教育督导结果公开,建立与媒体的联动机制,督促各地各校依法整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加大对依法督导的宣传,为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要完善问责机制,加大督导约谈、通报、复查和问责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张东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法治教育和理论研究作出了总体部署,对高校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阵地,是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的重要力量,要紧密围绕四中全会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智库功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问题研究。一是把研究宣传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贯穿到各类社科研究课题遴选、评审、实施的全过程,与法治实务部门合作遴选确定一批重大选题,组织开展协同攻关。二是组织法学类重点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围绕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实施新一轮五年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提升法学理论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社科委、法学专业学会在科研组织和推动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全国高校法学力量,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重点打造一批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型高校智库。一是研究制定《高端智库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标准,以法治智库建设为重点,开展首批建设试点。二是探索新型智库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整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第三方遴选、协议制管理、赎买制资助、用户评价、动态流动新机制,激发智库活力。三是加强和规范智库成果应用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和宣传。一是加快编写审议教育部负责的《中国法制史》等14本马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及时修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政课教材。二是聘请高水平专家系统讲解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热点问题,推动探究式、互动式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三是组织高水平法学家编写一批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的法治普及读物,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四是推动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专家在国际学术舞台宣传阐释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模式、成就和经验,提升国际话语权。

做好干训工作 提高依法治教能力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黄百炼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为教育系统的干部培训院校,一定要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为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一是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行政学院举办的所有班次中,专设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课程,聘请参与文件起草的有关专家,详细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产生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和教育。参加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的干部,绝大多数是专业技术干部,需要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提升。我们要在重点班次增加法治教育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比重。

    三是加强对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目前教育系统正处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配合教育部各个司局,运用广泛的学员资源,做好规章制度制定的调研、咨询和征求意见的工作,把参与制度规章的制定作为依法治教的培训过程;在政策法规出台之后,认真组织教育培训。

    四是加强对执法用法的教育培训。在提高参训学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同时,我们还要适当地开展执法用法的教育培训。例如,开展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媒体不实信息的应对、会计事务、审计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校园安全管理和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理的方法等教育培训,使参训学员比较习惯和比较熟练地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

    五是加强法治权力观的教育。法治思维的核心是权力义务观。党员干部要成为依法治教的表率,必须牢固树立权力的有限性和程序性的观念,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我们要在教育培训工作中,配合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加强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干部素养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持公正用权,平等待法,严格执法。

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中国教育报刊社 李曜升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传媒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平台。中国教育报刊社要紧紧围绕《决定》以及部党组45号文精神主线,扣脉入轨,同步对接,用新闻的语言和新闻手段让法治教育落地生根;按照教育治理体系和新闻传播规律,整合两报四刊,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从广度、深度、高度三个维度来营造依法治教氛围。 

    广度针对的是传播覆盖面。我们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作为各媒体新一轮改版升级的指导思想,“两报四刊”将突出各自定位与特色,针对受众精耕细作,合力营造依法治教氛围。新成立的报刊社全媒体中心已经开展了大型网上普法活动,将针对核心用户的法治需求,推出专家文章、系列图表报道,使舆论引导更具针对性。

    深度主要体现在把握规律的水平和接地气的能力上。法治讲规则,宣传有规律,规律是什么呢?就是抓住上下两头,吃透上下两头,在促进上下两头结合的“媒”字上狠下功夫。“上头”,即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央不断发出的新指示、新精神,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新部署。从法治思维讲,“上头”就是宪法、法律、法规等;“下头”,即教育战线、基层一线的活思想、新情况。媒体是载体,是中介,是“媒人”,这个媒人,是善用新闻手段,把希望受众知道的变为受众希望知道的媒人,是能够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需求融为一体的媒人。为此,报刊社将在部分媒体增设“法治”版面,将新闻报道与教育法律的立改废释同步跟进,用典型案例深化《决定》精神,用问题导向、法治方式,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服务,把法治宣传与师生、社会的需求结合起来。

    评论体现高度,也是引导舆论的重要抓手。我们要抓住依法治教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以理服人,引导舆论。我们把评论作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的试验田,把原来的蒲公英写作组扩展成了“蒲公英评论”网络互动平台,纸媒网媒联动,占领网上普法舆论阵地。评论的议题从哪里来?我们尝试利用舆情监测和行业情报分析技术,探索建立重大选题全媒体联动策划机制,建立行业法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

    在教育系统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最大的挑战莫过于思维方式的转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点对点互动的互联网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两个字意味着单靠“国”字头居高临下的宣传方式已经失灵了。在媒体生产和传播方式已经变化了的今天,要运用法治思维和互联网思维迎接挑战。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教育部今天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推进内涵式发展”。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紧贴产业、紧贴企业、紧贴岗位设置专业,优化专业布局,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示范专业建设。

  根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职业院校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强化职业精神培养。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等基础课程,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同时,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

  职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等是职业教育的重头戏,此次公布的意见提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据悉,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在课程方面要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意见还在职业教育的教学治理能力、教学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在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健全教材开发和质量监管制度、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未来将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教育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界人士可将反馈意见发送至jxjc@moe.edu.cn,或邮寄到“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邮政编码:100816)”。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陈菲)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3日下午在北京举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了宪法的重要作用,对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张德江指出,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要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深刻认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

    张德江强调,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

    刘奇葆、孟建柱、王胜俊、王晨、万鄂湘、王勇、周强、曹建明、马培华和中央军委委员张阳出席座谈会。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和在京高校、中小学负责同志等约300人参加座谈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练玉春、杨亮)财政部、教育部28日宣布,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提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万元,2017年以前,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万元的省份,根据东部地区25%、中西部地区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财力状况等因素,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

  两部门指出,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并逐步形成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据悉,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财政部、教育部明确,2017年,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万元的省份,除不再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外,中央财政还将暂停改革绩效奖补;教育部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时予以必要限制,并对其高校设置工作予以调控。

  两部门将从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完善、预算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的监测。中央财政依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选取体现改革绩效导向的因素分配,并适当向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省份倾斜,向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率先达到1.2万元且稳定投入的省份倾斜。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28日讯 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意见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提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央财政统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财政部教科文司获悉,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据介绍,为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保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了2015年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部分补助资金预算20亿元,同时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指导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待2015年中央转移支付预算确定后,中央财政将再次核定各省2015年补助经费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记者 柴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近期任务是要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院校教育改革 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

  《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举措:

  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深化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着力推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探索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推进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改革。

  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开展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健全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从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明确了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关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检查评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建高等医学院校。

  二是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各阶段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和临床实践教学、培训基地标准,加快认定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三是要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要根据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奖助政策,加大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奖助力度。

  四是要强化激励措施,多途径切实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卫生计生人才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向全科医生和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就业的人员倾斜;通过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面向农村地区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时间可计入基层服务时间。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医教协同是培养临床医学人才的有效途径,此次专门召开推进会,对于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互促互进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群众需要更多高水平的健康卫士。希望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医教相长的好做法、新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保障国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会前,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实习生 向倩芸)《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今天下发,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宪法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

  2014年12月4日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要求,要将中小学课程已包含的宪法知识内容进一步整合,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结合,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探索建立宪法教育效果的考核与评估机制。

  同时,要组织专家编写、审定中小学宪法教育读本,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资源开展网上宪法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向中小学配发宪法教育读本和宪法宣传挂图、资料。要健全保障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宪法学者、研究人员、学生进入中小学,开展或者辅助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教育部要求,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等活动,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



    中央财政近日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40亿元,比2013年增长23.5%,用于支持地方建设中职学校实训基地、维修改造校舍、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方面,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本地区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以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适当向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公办中职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要兼顾符合办学要求、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中职学校。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增幅领先

  《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不断加大职教投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4488.2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30%,比上年的4.28%增加了0.02个百分点。

  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0364.72亿元,比上年的27695.97亿元增长9.6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4488.22亿元,比上年的22236.23亿元增长10.13%。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为21405.67亿元,比上年的20314.17亿元增长5.37%。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883.92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140212.1亿元的比例为15.27%,比上年的16.13%降低了0.86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公告,在生均经费方面,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幅分别为16.14%、20.18%,均领先小学、初中、高中和高等学校的相应增幅。在各项统计数据中,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增幅高达74.16%。

  十年投专项资金1113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据统计,2004-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各类专项资金1113亿元,支持了四大类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建设。

  一、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2004-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78亿元,支持建设了4556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还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7-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21亿元,引导和激励各地对职业院校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从根本上解决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二、示范引领项目。主要有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近100亿元,分三批重点支持了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升教育质量。还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2013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46亿元,分两期实施,重点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三、学生资助项目方面。2006-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472亿元;目前,中职学校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了学费,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约占中职在校生数的91.5%;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综合奖补项目。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4亿元,用于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教学质量。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带动地方政府投入18亿元,推动了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促进了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改革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关于今年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的“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说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首次给予回应说:“你听到了我讲‘转型’吗?一个都没有。在其他讲话中也从没有出现‘转型’。”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破解以往区域高等教育趋同发展、与经济社会多样化需求不相适应的难题中早就做了,且做得好好的,还往哪边转?地方高校就是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做得好的坚持下去成绩会更大。”张大良说。

  张大良司长是在第七届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与发展研讨会暨中国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成立大会期间,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就地方高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作出上述表态的。

  据教育部高教司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各级各类高校就学总人数达到3460万。其中有部分省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指标由大众化阶段开始进入普及化阶段。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张大良说,高等教育界尤其是地方高校要克服一些定位不清、盲目攀高和贪多求全等倾向,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千校一面”问题。

  “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地方高校办学的首要使命和根本任务。”张大良表示,地方高校必须彰显“地方性”这个特征,想地方之所急,做地方之所需,全方位开展好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咨政和志愿服务,才能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拓宽高校办学空间,实现地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张司长指出,学科专业是办学的基本要素与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地方高校要认识并坚持好两个原则:一是对现有的学科专业格局,坚持存量调整。设置学科专业不在多、不在全,而在于优、在于特、在于强。如果盲目追求所谓“综合性”、“全科式”发展模式,必将导致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被进一步稀释、分散。

  二是在新设置学科专业时坚持增量优化。地方高校要紧密结合地方需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主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打造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并形成若干个学科专业群。

  “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背景突出的地方高校,一定要突出行业特色,坚持为行业发展服务建设特色的学科专业。”张大良说。以安徽省为例,2008年以来,该省教育厅与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

  “人家做得好好的,叫人家还向哪边转?”张大良自问自答地说,安徽省推进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具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高校分类发展、内涵建设、整体提升、各具特色、争创一流的行动计划与我国高等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三境界”,是一脉相承的。

  据介绍,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三种境界,第一种是主动服务,所有的高校都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第二种是全面支撑,这一块高职高专的作用不是很大,主要由应用型本科学校在主动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支撑;第三种是创新引领,由国家重点大学以及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高校在做好主动服务、全面支撑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引领。

  “从安徽省到长三角,从长三角再到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两湖地区以及西安、成都、重庆组成的‘西三角’等等地区,地方高校在主动适应和全面支撑国家、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都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这样,‘十三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才能上新台阶。”张大良说。 

    本报讯(记者 焦新)11月22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上海主持召开教育工作形势座谈会,听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教育部门负责人,部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出席座谈会。

    在发言中,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教育工作取得的进展成绩,一致认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总体形势良好,特别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大家也谈到,当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热点难点没有很好解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优质公平教育的需求,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与会人员建议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尤其要注重用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改革,以法治思维解决好教育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座谈中,袁贵仁就一些问题与大家深入探讨交流。听完发言后,他指出,认真地、经常性地听取各个方面特别是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前提。大家发言大处着眼、细处思索,体现了集体智慧,教育部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袁贵仁强调,破解教育难题要靠集思广益,推进改革攻坚更需凝聚共识,各方面要群策群力、共同奋斗。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谋划好教育工作的重大思路理念、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不断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教,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南宁11月18日讯 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总结座谈会及颁奖典礼今天在广西南宁举行。会议总结梳理了本届“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的经验做法,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德育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康出席座谈会和颁奖典礼并致辞。

  鲁昕充分肯定了本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成绩,指出本届竞赛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优化赛项设置,得到学生广泛响应,参赛范围实现全国全覆盖,作品质量持续提高,社会反响热烈,为广大中职学生提供了展示精神风貌和才华的新平台,成为了全程全员全方位育人的有效载体。

  鲁昕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步和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家长、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有了更高期待,中央对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职业院校德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当前,职业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引领,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德育理念,丰富内容载体,完善体制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德育重点内容有机融合,把课程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有机统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人人出彩、梦想成真。

  鲁昕要求,要通过“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强化职业教育立德育人的全过程,培养道德高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切实把立德树人工作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切实做好职业院校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德育制度落实,切实强化课程主渠道,加强职业院校文化育人,创新实践育人有效新形式。

  全国共有4399所学校、228.8万名学生、171.3万份作品参加竞赛,参赛学校占全部中职学校的36%。决赛评出优秀作品一等奖194名、二等奖329名、三等奖527名,优秀指导教师奖800名,学校组织奖618名。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 赵超 安蓓)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记者13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两部门要求,各级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作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推动力,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敦促学校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好《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指明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学位教育为主体、其他教育为补充,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进修相互衔接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法治领域输送了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与此同时,初步形成了教育部门宏观管理、司法部门行业指导、教育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法学院自主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既有以法学理论传授为主的法学学术教育,又有具备行业特点的法学专业学位教育,还有贯穿于法律职业生涯的继续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坚持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并重、大众化教育兼顾精英教育理念,初步形成了法学教育、司法教育及法律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培养造就了大批具有法律人格、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的专门人才。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同地区之间法学教育资源特别是师资配置仍不平衡,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律职业的衔接不够紧密,职业化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相互结合还不够到位,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刻不容缓。

  二、正确把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关键环节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遵循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论述,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

  思想政治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第一位的要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的具体表现。

  我们必须立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全局,认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基地,加强对社会思潮辨析引导,分清重大是非,不给错误思潮传播提供任何渠道和空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提能力、多样化、强协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增强法治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伦理意识。

  (二)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

  《决定》强调,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这既指明了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也明确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基本路径。

  理论体系是关于客观规律的理性认识,是在丰富实践基础上累积而成的;学科体系是由理论体系提炼升华集成,具有稳定规范的基本概念、方法论、分析工具及其分支结构等;课程体系则是理论和学科体系的重要载体和集中反映。对人才培养机制而言,三大体系建设必须相互贯通、有机联系。当前我国已经形成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日臻完善。但同时也要看到,法学教育在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研究和阐释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地方、高校在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等问题。

  深入贯彻《决定》要求,要落实好三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同教材编写、基础研究紧密结合,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集中全国高水平专家学者,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研究各项法律制度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吸收借鉴各国优秀法律文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二是精心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力求全面准确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成果,全面准确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全面准确反映本科学领域最新进展。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高校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将其列为高校法律类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生必修的基本教材,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高校法学教育教学阵地。三是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将国家统编教材所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应知应会的必考内容;进一步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确保高校用好、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激发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活力。

  (三)着力培养造就优秀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决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实现建设法治中国宏伟目标,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

  《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规程,努力在所有课程教学和有关学习活动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不仅为每个公民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打下良好基础,也为在高等教育阶段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打好坚实基础。

  要认真落实《决定》关于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要求,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样化机制,完善与国外院校交流、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法治人才国际化视野,抓紧培养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涉外法治人才。

  三、切实增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条件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的基础性环节。根据《决定》的总体要求,必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供坚强可靠的师资基础和制度保障。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培养专家和教师队伍

  《决定》明确提出,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的重要思想。要把建设高素质专家教师队伍作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核心,深入实施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启动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即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在双千计划的牵引下,全国法学院校及法学研究机构还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多方位合作,精心打造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注重特邀法律界先进模范人物授课讲座或指导学生,重点加强案例教学领域理论研究和教材编写,广泛开展探究式学习讨论,增强学习者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

  (二)增强法治人才培养多方协作的合力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多方配合、增强合力,多措并举、协同攻关。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在强化教育系统培养法治人才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收到明显实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负责同志参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政法部门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项目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国共有两万多名在职人员获得专业研究生学位,为大幅提高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将继续加强培养单位与法治工作部门之间紧密合作和联合培养,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在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三)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配套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还要在政策配套上作出不懈努力。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完善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在培养单位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交流互聘、积极试行双导师制等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走出新路,合理安排不同单位和部门的人员选聘条件、程序、期限、考核管理和政策保障。要高度重视法治人才的职业发展,统筹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推进从业人员在职进修培训、攻读学历学位的学习成果累计、认可、转换等制度的规范化,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构建符合国情的法治人才终身教育体系。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教育部门将与法治工作部门密切联系,推动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和各类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培养单位的对口支援,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法学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特别要重视和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治人才培养,加大少数民族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着力解决好法学教育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地区不平衡问题。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赵英梓)记者从教育部(微博)获悉,教育部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

  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是教育部对北京、山东等18省市、14所直属高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调研。征集各地各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典型案例150多个,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

  意见指出,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充分发挥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 教材的编写将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征,系统完善地落实国家主权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教育等内容。

  意见还指出,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在学生诚信建设方面,将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档案,签订学生校园诚信承诺书,涵盖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等内容,将诚信档案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构建各学段有机衔接的信用约束机制,分层推进诚信档案建设。

  在学校规章制度方面,意见指出,建立和规范学校礼仪制度,丰富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入学仪式等典礼的内涵,强化仪式庄严感和教育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主题生活会、党团日、班会的重要内容。

  意见还对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作出规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管理全过程。充分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鼓励教师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

  据了解,意见以建立管用、实效的长效机制为目标,重点在“融入”上下功夫。 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研究宣传等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期,教育部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www.jsj.edu.cn)上,对已停止办学活动的252个本科以下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了停止办学信息公示,以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强化信息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示期间,同时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督查热线(010—66416080转8067、8046、8038),以便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陈鹏)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将重点清理高考录取加分政策,规范自主招生,严惩教育经费违规使用行为。具体包括治理违规招生,强化对教育经费、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采购等方面进行整治。

    《意见》指出,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公示,不断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制度。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经费外拨制度,结合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安排绩效支出,推进科研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记者 焦新)10月18日至19日,教育部在京举办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研讨并讲话。研讨班听取了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雒树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分别就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我国互联网发展管理所作的专题报告,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做总结讲话。

    党委书记校长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观点鲜明,深刻阐述了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的最新进展,是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的强大思想武器。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突出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方向,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党委书记校长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党委书记校长表示,高校要结合实际,从6个方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主动意识、主体意识,不折不扣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高校要成为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排头兵,带头学好、用好、研究好、宣传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敢抓敢管,不断强化高校党委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要建立健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实行工作问责追责制。三是强化正面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要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之中。四是抓住重点领域,加强教材建设使用管理、阵地建设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潮理论提供阵地和空间。五是建好网络阵地,不断提升校园网络引导和管理工作水平。要建好主题网站,大力推进校务微博、班级微博、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在网络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六是构建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党委书记校长表示,研讨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结合实际、研讨深入,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通过学习研讨,深受触动、收获很大,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责任很大。回到学校后,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学习领会,加强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结症,制定落实方案,切实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党的长期执政、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教育部党组成员,部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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